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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10:44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3-10885 生成日期 2023-10-31 公开日期 2023-10-31
文件编号 锡滨政发〔2023〕1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级) 经济体制改革 关键词 经济,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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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滨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滨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滨湖区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滨湖区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发展势头,进一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好转,结合太湖湾科创带政策2.0版、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10条”等政策文件,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全力扩大有效需求

  (一)办好各类消费活动。积极响应省“苏新消费”、市“太湖购物节”系列活动,策划开展永昌汽车城汽车双十二年终盛典、餐饮技能大赛、弄潮-滨湖万达13周年庆等活动,发放餐饮、零售、汽车等惠民消费券。重点打造华润万象汇国际消费体验区,推进河埒商圈城市消费中心建设,提升消费集群竞争力。升级品质餐饮消费,对获评黑珍珠、米其林等行业内公认度高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加快建设锡帮菜研发基地,对以荣家菜为代表的无锡望族菜进行保护和传承。加快高标准农田、蔬菜基地建设,持续做好稳产保供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级以上农业博览会、展销会、农洽会,以及第十七届无锡现代农业博览会,举办滨湖区农民丰收节等活动。不断提升乡村面貌,培育建设“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组织开展长三角农文旅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开发区、街道。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镇、开发区、街道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打造特色消费业态。激活融创文旅城地区活力消费圈,积极盘活周边载体,支持融创茂申报国家级绿色商场;重点提升湖滨商业街形象品质,联动美湖文化街丰富美食、潮玩、音乐等多元消费业态,打造高品质夜间消费街区;升级拈花湾禅意小镇、花星球等夜经济集聚区,推动拈花湾入选全国首批智慧旅游沉浸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单位。打造社区便民生活圈,支持稻香、水秀等社区创建无锡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进一步提升社区商业丰富度、品质感和便利性。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对经认定的无锡首店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培育发展滨湖本土消费品牌,持续打造马山杨梅、大浮醉李、无锡毫茶等一批特色自主品牌,支持振太酒业等老字号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经营创新;支持君来湖滨饭店、太湖饭店、新万鑫等3家单位申报无锡老字号。(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三)提升文体消费水平。培育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载体,着力发展融创文旅城、湖滨商业街等载体商圈,办好无锡太湖山水文化旅游节、太湖音乐节、华语青年电影周、轻浪潮元宇宙艺术节等活动;合力推进文旅+、+文旅,形成“可互动、可体验、可分享”的新业态、新场景、新供给;开展“四季滨湖”文旅招商推介活动,优化引进客源奖励力度,激发旅行社拓展市场、留住客源的内生动力。办好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环蠡湖半程马拉松赛等品牌赛事活动,营造水上、山地户外、冰雪等时尚运动项目为主题的消费新场景,丰富体育消费业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提速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胡埭永昌汽车城建设新能源车品牌展销中心,招引更多新能源车品牌经销商入驻。全区各级机关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乘用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加快打造“3公里汽车充电服务圈”,落实市对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维单位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的政策,全区2023年新建公用充电桩700个以上。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采用电网企业自投建设、合作建站、捆绑运营等合作模式,加大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大型停车场、网约车集聚地、枢纽型加油站等区域建设充电站。新建居住区专属停车位,按100%配建比例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新建内部停车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配建公用有序充电设施。按要求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两部制)大工业(电动汽车)用电电价,203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公司滨湖分部)

  (五)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积极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强金融支持就业创业力度,帮助市场主体纾困稳岗,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强化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对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促进有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增加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扩大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招聘需求。组织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开发有吸引力的高质量见习岗位,进一步扩充就业见习基地,用足用好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提高见习岗位的吸引力和见习期满的留用率。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按市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23年培育3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区域),建立3家无锡市消费咨询公益小站。(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推动房地产平稳发展。落实上级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举措,落实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优惠,个人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推进二手房交易“带抵押”跨银行过户。推动国资项目率先试点高品质住宅,促进房地产市场多元化发展。鼓励施工总承包单位采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形式替代现金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交通工程存储金额不超过(含本数)300万元,其他工程不超过(含本数)80万元。深入推动老旧小区连片改造。(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税务局)

  (七)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9、10月在全区开展金秋住房促销活动,购房人于活动期间在滨湖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可获3-7万元消费券礼包。加大人才购房补贴力度,活动期间在滨湖购买首套自住新建商品住宅的相关人才,可按标准领取购房补贴;活动期间办理落户的,再叠加2万元补贴。支持投亲养老家庭购房,对子女在锡落户的外地老年人来锡投亲养老,9月1日前在锡领取居住证的,其家庭活动期间在滨湖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积极扶持优质销售项目,鼓励各开发企业积极做好商品房销售工作,根据下半年各项目销售情况,对经考核综合排名前五位的开发企业,2023年年底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在全区住宅房屋征收项目中,全面推广“房票”结算补偿方式,扩大“房票”使用人范围、可购买房源类型,鼓励被征收人购买滨湖新建商品住宅,可享受购房款总金额最高5%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

  二、提速重大项目建设

  (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紧盯“落地、开工、生产、达产”四个维度和“五率”转化进度,提高专班服务效率,倒排时序进度,加快推进37个省市重大项目按时序推进,9个项目投产达效。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加快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贯彻实施用地指标“市控+区配”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市控”支持,对于其他区级或以下重点项目,安排“区配”指标。发挥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专班作用,进一步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提高用地审批效率,推行“拿地即开工”。优先保障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用能需求。深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改革,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发证”工作。排污总量实施“市控+区配”要求,对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高端制造业、新能源产业等优质项目优先保障区级总量指标,并全力积极对上争取。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提升项目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滨湖生态环境局)

  (九)大力促进民间投资。持续促进民间投资。滚动发布面向民间资本重点项目清单,在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水利等领域中,按照国家规定选择一批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行业,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合理引导和拓展民间资本投资空间,强化民间投资项目协调服务,增强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动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

  三、持续提升开放水平

  (十)稳定外贸基本盘。深入落实《滨湖区关于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十项措施》,全区统筹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稳外贸。动态跟踪区内进出口正负向拉动前10家企业,走访调研重点外贸企业和新招引企业,挖掘外贸新增长点。支持参加“千企万人海外商洽拓订单行动”,对企业统一参加“江苏省2023年贸易促进计划”或自行出境参展的,在市级展位费、大型展品回运费补助的基础上,区级层面根据布展、参会成效等情况,经认定后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出口信保统保平台”“保贷融”等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十一)培育外贸发展新业态。深化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加大跨境电商集聚区建设,促进“产业带+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支持跨境电商集聚发展,对规划和布局合理、运行成效显著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申报省级或国家级电子示范基地,对新获批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对运行成效显著、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对采取9710等跨境电商模式、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支持直播电商创新应用,对模式创新、成效显著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积极引导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拓展应用海外仓模式。(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十二)更高水平利用外资。努力构建全球招商网络,依托日、韩、澳、港商务创新中心、商务联络处,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全面落实省级外资总部新政,鼓励企业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支持多种方式利用外资,对企业以境外上市、境外发债等方式引进外资,以企业利润、资本公积金等转增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培育建设高水平外资研发中心,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的省级重大项目、协议注册外资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市级重大项目,在用地用林等方面指标进行统筹调配、优先保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四、加快激发创新动能

  (十三)提升“543”产业能级。拓面提档产业发展“工具包”,不断夯实产业基础,全面落实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做大做强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对自主研发首次获得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持续打造集成电路产业生态圈,鼓励设计企业新产品流片,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加快推动低碳环保产业发展,支持光伏储能应用,对建成并网发电的光伏和储能项目进行补贴,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未来产业研发创新,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围绕元宇宙、量子科技、人工智能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研究攻关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四)推进数实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智改数转绿提”做深做实,年内完成198家企业数字化诊断、69家企业绿色化诊断、20个轻量化改造项目。鼓励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对当年投入设备和技术投资额达到500万元(或等值美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经评审后按不超过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8%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对首次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

  (十五)推动创新成果转化。瞄准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不断深化与清华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大、驻区科研院所等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推动更多前沿创新成果在我区转化落地。每年举办5场以上各类产学研交流合作活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量子科技、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积极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驻区高校院所等优势科研力量承担或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对国家级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持续建强马山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区,加强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和高品质仿制药研发;聚焦生物医药创新研发关键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动财政扶持政策免申即享;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力度,支持初创期企业培育,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十六)金融赋能科技创新。持续加大金融对科技创新的赋能力度,创响“太湖金谷”服务品牌,强化政银合作,常态化举办各类融资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研发有利于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支持方式,持续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吸引社会资本合作发展天使投资,持续提升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以“滨湖创投集聚区”为发展主线,打造高品质金融集聚示范高地。有力促进区内金融创投发展,支持规模型股权投资机构落户、支持重点股权投资机构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积极构建天使、创投、私募等各类型的全基金产业链,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通过“苏科贷”“锡科贷”等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科创企业给予单户最高1000万元贷款支持;充分利用滨科贷等政府性风险补偿金融产品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进一步深化实施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最高20%的贴息支持,单户企业最高20万元。围绕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价值实现,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对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成果进行质押贷款融资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的贴息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避免维权成本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投公司)

  (十七)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增强平台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积极引进培育平台企业,鼓励平台企业在科技研发、商业模式、应用场景、标准制定等领域创新发展,对新引进大型商贸企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和供应链平台等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按其营收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核心团队给予专项激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大数据局)

  (十八)发挥资本赋能作用。深入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持续壮大资本市场“滨湖板块”。建立健全上市后备培育与“543”产业培育、双招双引等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储备。深化与沪、深、北等全国证券交易所合作,积极开展企业上市的培育和辅导,因企施策帮助企业合理规划上市路径。对符合条件的上市(挂牌)企业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定增、可转债等再融资,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协同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上市公司以及“543”产业的精准支持和服务。(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国投公司)

  (十九)建设人才队伍高地。积极兑现“锡引”工程,全面落实“滨湖之光”4.0人才引育政策,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擦亮“智汇滨湖”双招双引特色品牌,实施“以赛代评”项目招引新机制。加大“吾+”人才安居补贴力度,拓展“滨湖人才卡”服务清单和保障范围。深化“毕业去无锡 就业在滨湖”品牌校招活动,加大名校优秀毕业生招引政策力度,确保年内引进高层次人才1500人,大学生1.5万人、落户5000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五、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成立“创业会客厅”,打造“创业服务生态圈”,为处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量身定制“一对一”“管家式”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出“毕业去无锡 创业0成本”实施方案,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零成本创业。加强企业走访调研,广泛收集企情民意,定期组织开展“政企会客厅”品牌活动,搭建政企沟通交流平台,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扶持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大民营企业用地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土地供应方式。按照“逐项梳理、精准服务、高效办理”要求,主动靠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全程指导。深化“个转企”改革,在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设“个转企”一站式服务专窗,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实现“个转企”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加强与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滨湖支行合作,推广苏岗贷业务,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用工规范的企业予以资金扶持和低息优惠。推动各级商会组织主动减免涉企收费,不得借评比、达标、表彰收取任何费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滨湖生态环境局)

  (二十一)打造高效政务环境。着力规范“一网通办”平台运行,推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无差别全域通办”。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扩大“跨域通办”范围,实现更多服务异地能办、就近可办。用好“无难事、悉心办”锡企服务平台滨湖旗舰店,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探索在胡埭镇推出“首违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推进信用修复,帮助企业纠正失信行为,修复负面信用信息。制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开展重点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探索建立全过程行政合规指导机制。缩减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审核时限至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

  (二十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推进医养深度融合,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护理院,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和呼叫中心的“三中心联动”。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特岗津贴等各项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二十三)强化法治保障水平。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准确把握并严格执行产权保护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健全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长效机制。加强涉企案件集体通案审查制度,对涉案企业经营者、管理者采取强制措施,企业资产查封、冻结、扣押,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结案处理等重点环节统一审核。坚持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活封活扣,审慎冻结被执行企业基本户,全面清查超标查封、违法查封问题。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稳妥办理涉企和涉企业家案件,开展办案影响评估,最大程度降低办案给企业经营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稳慎探索实践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积极做好企业专题普法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依法妥善审理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作开发等合同纠纷,准确认定合同效力和合同责任,推进纠纷快速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工商联、区市场监管局)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兑现。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图解关联:http://www.wxbh.gov.cn/doc/2023/10/31/4141216.shtml

文章来源:滨湖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