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熙华雅苑515南侧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案 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4-28 14:43 [ 大 中 小 ]
2023年4月27日,本机关对冯静娟作出《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苏锡滨城执改〔2023〕156号)、《调查(询问)通知书》(苏锡滨城执调(问)通〔2023〕156号)(见附件),因无法采取直接、留置、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上述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苏锡滨城执改〔2023〕156号)、《调查(询问)通知书》(苏锡滨城执调(问)通〔2023〕156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苏锡滨城执改〔2023〕156号).pdf
《调查(询问)通知书》(苏锡滨城执调(问)通〔2023〕156号).pdf
无锡市滨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