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20 16:28 [ 大 中 小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滨湖、法治滨湖、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
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组织开展政法领域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健全完善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制度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综治督导科(专项行动办公室)、社会治理科、政工科(执法监督科)、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滨湖区社会综合治理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无锡市滨湖区社会综合治理中心。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深化社会及信访稳定工作联动机制,构建一体贯通、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落实防范重大风险“四项机制”,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网格员队伍专职化建设,建立《滨湖区网格化事务准入制度》,推动基层工作形成“日常内外分责有序,战时一体统筹调配”的运转模式。
三、进一步强化平安滨湖建设。突出党建引领,完善“红网格”建设,依托网格底座,织密群防群治防线;完善“最多跑一地服务零距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规范镇(街道)、村(社区)矛盾解纷调处服务中心运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服务保障。纵深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对民营企业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司法保护。持续推动政法智能化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打造过硬队伍。健全落实理论学习、政治实践常态化机制,不断筑牢思想根基、忠诚警魂。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考核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当好一日网格员”等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第二部分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具体内容见附件: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430.7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71.03万元,减少4.75%。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430.7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3,430.7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30.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1.03万元,减少4.7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和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运维等项目经费压降。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3,430.7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3,430.7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922.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运转类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21.55万元,减少11.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244万元,主要用于保安经费、网格化社会治理等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4万元,减少3.19%。主要原因是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运维、政法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与上年相比增加3.93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薪调级、养老缴费基数调整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4.7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3.56万元,增长16.7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薪调级、医疗缴费基数调整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2.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7.03万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薪调级、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合计3,430.72万元,包括本年收入3,430.7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0.72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3,430.7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86.72万元,占34.59%;
项目支出2,244万元,占65.4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30.7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1.03万元,减少4.7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和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运维等项目经费压降。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430.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1.03万元,减少4.7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和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运维等项目经费压降。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24.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5.77万元,减少36.38%。主要原因是人员福利等支出减少。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支出72.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36万元,减少32.78%。主要原因是人员福利等支出减少。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52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58万元,增长23.37%。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社工)经费增加。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2,2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万元,减少3.19%。主要原因是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运维等项目经费压降。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7.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2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养老缴费基数调整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8.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1万元,增长18.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医疗缴费基数调整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医疗缴费基数调整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8万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57.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1万元,增长16.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提租补贴基数调整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67.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4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购房补贴基数调整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86.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0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83.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30.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1.03万元,减少4.7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和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运维等项目经费压降。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86.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0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83.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会议费。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专职网格员等培训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5.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4.92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4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11.52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3,430.72万元;本部门共11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244万元,占财政性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