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滨湖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9 14:37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促进滨湖区产业创新和清华大学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清华大学技术、项目、人才创新资源向地区汇集,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滨湖区人民政府和清华大学无锡应用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清华无锡研究院”)共同设立滨湖专项,共同探索新时代政产学研合作新途径,为滨湖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现组织开展滨湖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滨湖专项结合国家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和滨湖区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滨湖主导产业,优先支持具有前瞻性和产业化前景的科研项目预研;优先支持致力于解决行业“卡脖子”技术课题攻关;优先支持符合滨湖“543+X”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以及鼓励校/院企共建联合研发机构。现开展四个类别项目申报:
(一)先导预研项目
申报主体:该类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为清华大学在编教师,清华无锡研究院中与企业有丰富合作经历的全职教师也可申报;申报教师原则上应与滨湖区企业或单位联合申报。
申报条件:
1.技术具有前瞻性,已取得基础研究成果,项目拟开展可行性验证,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前景,符合滨湖区企业前沿探索技术需求;
2.申报团队须与滨湖区企业或单位签署书面意向(合作)协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该类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须最终形成论文、专利、软著、集成电路布图、样品、样机等技术成果。
5. 符合滨湖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量子科技、数字经济、高端装备等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支持金额:该类项目不强制企业或单位配套资金,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30万元。
(二)技术攻关项目
申报主体:该类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为清华大学在编教师,清华无锡研究院中与企业有丰富合作经历的全职教师也可申报;应与滨湖区企业联合申报。
申报条件:
1.技术已取得相关领域应用研究成果或应用案例,能解决滨湖区企业发展面临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或行业共性问题;
2.与滨湖区企业签署书面合作协议或意向协议,协议明确技术攻关具体内容、具体技术指标、企业支付研发资金金额等内容;
3.企业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该类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目标为解决企业提出的技术问题,形成相关样品样机、装备、技术成果、产业标准、工艺流程等成果;
6.符合滨湖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量子科技、数字经济、高端装备等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支持金额:该类项目要求企业配套资金,支持金额为企业支付研发资金的30%-50%,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0万元。
(三)成果转化项目
申报主体:该类项目申报主体为清华大学在编教师、清华校友或其他优秀人才团队。
申报条件:
1.符合滨湖“543+X”产业发展方向,有明确的产业化路径;
2.申报团队已取得相关领域的技术成果,相关技术已通过中试验证,形成工程样机或产品并经过市场化项目验证,具备落地滨湖可行性;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或丰富产业经验;
4.该类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须在滨湖区成立产业化公司或与滨湖区企业完成实质性技术转化(技术许可、转让或作价入股)。
5. 符合滨湖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量子科技、数字经济、高端装备等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支持金额:该类项目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四)联合研发机构项目
申报主体:该类项目申报主体为清华大学在编教师,并与滨湖区企业联合申报。
申报条件:
1.清华大学团队与滨湖区企业聚焦滨湖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重点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低碳环保、生命健康等产业,在清华大学/清华无锡研究院建设联合研发机构,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企业产品创新、定制化技术研发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2.与滨湖区企业、清华大学/清华无锡研究院签署意向(合作)协议,就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明确具体的建设目标、工作任务、企业提供科研经费等内容;
3.项目(联合机构)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合作单位有充足资金保障,首年度能向联合研发机构提供不少于200万元的科研经费作为配套资金,企业须出具出资承诺书;
5.该类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须有实际落地的技术攻关、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或对关键领域或技术有实质性研发贡献。
支持金额:该类机构项目支持金额为不高于企业实际配套资金的25%,单个研发机构仅支持一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滨湖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书
先导预研项目申报书
技术攻关项目申报书
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联合研发机构项目申报书
(二)各类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书附件清单中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材料,已有合作基础证明材料等。
三、申报时间
本专项常年接受申报。2026年度参加第一轮评审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17:00。
四、申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需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PDF版本)发送至邮箱(liuhaihui@tsinghua-wx.org)。研究院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邮件回复确认。
材料送达情况咨询:
清华无锡院刘老师 18761527042
项目申报咨询:
清华无锡院顾老师 15050697326
滨湖区科技局 81178539/81178559
五、评审与立项机制
项目评审将依据《滨湖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清华无锡研究院组织评审后择优提出建议立项项目,会同滨湖区科技局上报滨湖专项推进小组审议确定拟立项项目,由清华无锡研究院、无锡市滨湖区科技局网站及公众号各自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清华无锡研究院组织项目立项,完成各类项目任务书签订,并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及任务书约定执行。
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当年度每个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报书电子版需为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