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辰风云庭38-50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6-01-15 09:00 [ 大 中 小 ]
2025年12月31日,本机关对禹泽民、崔顺女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锡滨城执告〔2025〕221号)(见附件),因无法采取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上述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锡滨城执告〔2025〕221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锡滨城执告〔2025〕221号).pdf
无锡市滨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