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8-27 14:15 [ 大 中 小 ]
吴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公共厕所标识标牌设计,确保其更具易识性和亲民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6月,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更新并发布《无锡市公共场所建设与管理技术导则》,《导则》明确公共厕所的标志应包括男性女性公厕标志、男性公厕标志、女性公厕标志、第三卫生间公厕标志、老年人设施标志、母婴厕间标志、无障碍厕所标志等,并对公共厕所的标志和导向标识的图形符号进行了统一的方案设计,公共厕所的标志和导向标识的图形符号应符合《导则》规定,后期我局将针对全区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的公厕进行统一排查,对不符合《导则》要求的标识标牌进行更新。
衷心感谢您对滨湖区城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袁哲坤;联系电话:81187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