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8-27 14:10 [ 大 中 小 ]
王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共享单车运营区域拓展到山水东路全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5年6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召集区人大环资城建工委、区城管局、雪浪街道人大工委、雪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青桔、哈啰两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等相关人员对您提出的《关于共享单车运营区域拓展到山水东路全域的建议》重点督办件进行现场督办;经现场踏勘,由于山水东路北段两侧人行道宽度仅有50公分,而一辆共享单车停放的宽度需要50-60公分,沿线基本没有满足共享单车停车区域设置的要求;经现场沟通,确定在山水东路北段山门口、702所快递取件点、震泽路与山水东路东南角增设3处共享单车停放点。
下阶段,区城管局将督促雪浪街道会同青桔、哈啰两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对山水东路沿线企事业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充分听取沿线单位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共享单位停放点,满足沿线单位出行需求;同时也对接区市政部门,在山水东路道路改造时将共享单车停放点设置需求一并考虑。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倪上上;联系电话:8117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