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蓝藻打捞修复
发布时间:2025-05-23 14:34 [ 大 中 小 ]
2025年5月23日度假区建设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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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街道蓝藻打捞台风损毁修复项目 |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嶂青蓝藻打捞点中转站至七里堤藻水分离站、北闸口蓝藻打捞点至闾江口藻水分离站 |
无锡马山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无锡柯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马山街道蓝藻打捞台风损毁修复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为藻水输送管道新建项目,因2024年台风影响,马山街道蓝藻打捞设施部分损毁,严重影响打捞处置效率,本项目的实施可提高藻水输送效率,强化蓝藻处置,有效减少太湖蓝藻在近岸水域集聚,项目包括嶂青蓝藻打捞点中转站至七里堤藻水分离站(管线长1800m)和北闸口蓝藻打捞点至闾江口藻水分离站(管线长1000m)。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方面:(1)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该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送无锡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2)严格控制施工期运输车辆、地面开挖、土方回填、施工材料装卸、施工垃圾清理等产生的粉尘污染,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焊接打磨烟尘、清管颗粒物、施工机械废气等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或消声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项目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如需进行夜间施工须报滨湖区马山街道环境监察管理办公室出具夜间施工许可证。(4)施工期的生活垃圾须收集后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垃圾、清管废渣应委托专业单位处理,临时堆土应在施工区回填及就地平衡消纳。(5)施工中应注意土方防护和泥浆处理处置,防止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覆土并恢复地表植被,尽量减少施工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2、该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管线维修检查,确保管道密闭性,防止管道破裂导致恶臭逸散及藻水泄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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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