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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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第三批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19:56 [ ]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无锡市农业农村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3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将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接到通知后按照锡滨政办发〔2017〕38号《关于印发滨湖区项目资金申报及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照项目申报指南,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择优推荐,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初审。

二、申报对象应按申报指南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作出诚信承诺,并填写《滨湖区项目资金申报责任承诺书》自觉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如有虚假、违规应承担相关责任。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2024121日前提交我局各对口业务科室,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局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行文立项。

 

附件:1、2023年省级农产品加工专项申报指南

2、2024年省级废旧农膜回收项目申报指南

3、承诺书

文章来源: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