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泉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4 12:31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3-05877 | 生成日期 | 2023-08-14 | 公开日期 | 2023-08-1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水城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关键词 | 污染,监测,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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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南泉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
南泉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以及《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无锡源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接了“南泉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泉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场地地址:地块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横街与西大河交叉口西北侧,地块总可建设用地面积21919.3m2。
委托单位;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
编制单位:无锡源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调查时间:2023年3~7月
根据现场踏勘及走访调查,目前地块内所有构筑物均已拆除。地块内区域无地上地下管线和残留生产物质,未见填土,地块西北侧有西侧小学建设临时堆放建筑垃圾,地面均用混凝土硬化,现场所有区域均无异味,中部为临时工地停车区域,其余区域拆除后均为空地。本次调查地块将来拟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
二、污染识别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存在无锡市滨湖中心小学、无锡市飞达化机法兰厂、无锡汉江机械厂、无锡司迈通软管有限公司、无锡南泉中心电器开关有限公司、南方泉古镇书画院以及蔡巷上居民点,其中无锡市滨湖中心小学于2021年拆除,现为空地;无锡汉江机械厂于2021年关闭、无锡司迈通软管有限公司于2021年变迁,后厂房均闲置,于2023年3月拆除;无锡南泉中心电器开关有限公司、南方泉古镇书画院2021年已拆除,现为空地;地块内蔡巷上居民点2020年拆除,现为空地;无锡市飞达化机法兰厂于2023年4月拆除,现为空地。根据分析地块及周边工业企业资料,本地块潜在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甲苯、乙苯、苯乙烯、二甲苯、丙烯腈、镍、铬、锰、钼、锌、铜、锡、铝、铅。为确认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情况,故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采样方案和结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采样分析为主,本次初步采样分析阶段地块内共设置22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在地块外四周设置4个土壤对照点,在地块外南侧设置1个地下水对照点。地块内22个土壤采样点位深度为6m。地块外共钻取土壤对照点采样孔4个,其中1个深度为6m,3个深度为0.5m,共送检106个土壤样品(11个平行样);地下水取样点水井最深为6m,每个采样点送检2个地下水样品,共送检11个地下水样品(其中1个平行样)。
土壤及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pH值、重金属(12项,基本项、锰、钼、锌、锡、铝)、挥发性有机物(28项,基本项、丙烯腈)、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以及石油烃(C10-C40)。
调查地块所检测的土壤样品中,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样品pH值范围6.30~8.55。重金属除六价铬外,砷、铅、镉、铜、镍、锌、锡、钼、锰、铝、汞均有检出,含量为砷(2.94~19.7mg/kg)、铅(11~67mg/kg)、镉(0.07~0.51mg/kg)、铜(16~733mg/kg)、镍(28~74mg/kg)、锌(31~443mg/kg)、锡(ND~4.31mg/kg)、钼(ND~127mg/kg)、锰(127~976mg/kg)、铝(2300~43500mg/kg)、汞(0.08~1.02mg/kg)。锰、钼、锌、锡未超过《重庆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723-2016)表1中的居住用地筛选值要求,铝未超过《美国EPA土壤通用筛选值》中居住用地筛选值(基于非致癌危害熵计算得到),其余重金属检出数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数据,含量为石油烃(C10~C40)(ND~132mg/kg),检出数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要求。挥发性有机物中除苯乙烯(ND~5.6μg/kg)有检出,其余因子(包括丙烯腈)均未检出,满足《重庆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723-2016)表1中的居住用地要求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
地块内地下水送检样品pH范围7.0~7.6,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重金属砷、铜、镍、锌、钼、铝有检出数据,检出浓度为砷(ND~14.7μg/L)、铜(ND~0.36μg/L)、镍(ND~0.16μg/L)、锌(1.03~8.04μg/L)、钼(0.33~2.12μg/L)、铝(ND~0.01mg/L),检测数据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锡检测浓度能够满足《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地下水标准限值(基于非致癌危害熵计算得到)。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数据,检出浓度为石油烃(C10-C40)(0.07~0.25mg/L),检测数据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丙烯腈检测浓度能够满足《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地下水标准限值(基于非致癌危害熵计算的筛选值<100倍基于致癌风险计算的筛选值得到)。
四、主要结论
经检测,土壤所有送检样品检测因子无超标点位,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丙烯腈、锰、钼、锌、锡满足《重庆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723-2016)表1中的居住用地筛选值要求,铝满足《美国EPA土壤通用筛选值》中居住用地筛选值(基于非致癌危害熵计算得到)。
地下水所有送检样品检测因子无超标点位,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锡检测浓度能够满足《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地下水标准限值(基于非致癌危害熵计算得到);丙烯腈检测浓度能够满足《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地下水标准限值(基于非致癌危害熵计算的筛选值<100倍基于致癌风险计算的筛选值得到)。本地块可作为后期A33中小学用地开发,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