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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度假区建设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3-06-29 10:18 [ ]

            2023629日度假区建设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全文)

发文时间

1

关于无锡新标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太旅环(2023008

2023.6.29

2

关于无锡灵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性能复合金属制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太旅环(2023009

2023.6.29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5990819

电子邮箱:249570819@qq.com

审批意见—灵湖新材料.docx 审批意见—新标医学检验.docx

文章来源:马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