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17:29 [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经当事人书面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无锡市马山锅炉链条制造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鲁北葵
二、案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
三、听证时间:2023年6月13日14时00分
四、听证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419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6月12日17:00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3年6月12日17:00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拍照。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陆媛,联系方式:81173135)
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