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12-23 10:34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2-11427 | 生成日期 | 2022-12-23 | 公开日期 | 2022-12-2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科技、教育 | 主题(二级) | 教育 | 关键词 | 学校,教师,学生,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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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滨湖教育督导体系,建立健全滨湖区各类学校自我督导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
培育诚实守信意识、加强诚信教育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也是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教育局积极响应“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号召,深入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省、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教育法治体系,着力推进教育系统信用建设工作,为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管理、保障师生权益提供有力保证,有效营造了规范、和谐、健康的教育发展环境。对照《滨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现将2022年度区教育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诚信校园”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1.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大力开展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诚信教育进行学校”活动。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建设最廉洁干部队伍”为主题组织实施教育系统“5·10”思廉月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廉洁文化进校园、“一把手”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家风教育等廉洁教育活动300余场次,将廉洁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的治理,落实《江苏省教育系统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不断完善校(园)长任中、离任审计、局管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2.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常规、教育科研、学生评价等。规范招生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新生“阳光分班”,高中“阳光招生”。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有关规定,坚决治理教育乱办班补课、乱征订教辅资料等乱收费热点问题。规范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招生、收费、广告发布等行为,加强监管,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工作,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诚信情况纳入学校目标考核。不断完善民办教育机构登记、审批和年检制度,将民办学校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诚信情况与办学机构的评估、评优、年检等挂钩,不断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双随机“两库”、“两单”,合理确定随机检查的比例和频次,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监管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形成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氛围,以教育诚信促进社会诚信。
3.加强教资管理。加强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的有关事项,不予认定教师资格;在对教师资格申请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过程中,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对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开展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作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学校日常管理和师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诚信讲座、座谈会、班队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利用道德讲堂、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宣传阵地,大力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集体,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诚信教育活动,把诚信建设作为维护学校良好形象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加强,不断深化,形成人人讲诚信、时时讲诚信、处处讲诚信的良好校园氛围。强化教育系统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动共建,2022年新聘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56名。
(二)加强“诚信教师”建设,提升职业素质。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诚信建设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师德管理,加大师德培训,提高教师修养。全面贯彻“十不准”“六条禁令”等师德新规,促使党员干部和教师依法施教、廉洁从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对优秀师德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加大对有偿补课、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信访线索追查等方式,严肃查处施教行为不端、从教行为不廉等师德师风问题,维护教师教书育人、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做学生的榜样,做社会的楷模。
6.建立健全教师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师德师风评价考核机制和教学科研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将教师信用评价制度与师德考核测评结果相结合,采取教师自评、互评,学生、家长参评,向社会各界问卷测评等方式,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的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师德诚信档案。开展教育和教研机构以及学生、教师和教育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生录取、职称评聘、职务晋升、项目申报、科研经费分配、评选表彰等挂钩,加大对学术(论文)作假、考试作弊、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信用记录及信用评估结果纳入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
(三)推进“诚信学生”建设,提高文明素养。
7.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学校要把学生诚信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重要位置,与社会公德教育、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要求修订完善学生守则,努力使诚信教育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引导他们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推广诚信教育进课堂,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将诚信教育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读本,注重诚信教育与国学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充分挖掘和利用传统美德中有关诚信内容的格言、楷模、典故等,通过诵读、故事会、表演等形式,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中,使学生感受、体会诚信是做人的根本。
8.大力开展文明守信系列活动。利用现实生活中有关诚信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先进事迹,通过道德讲堂、座谈会,上门参观、走访等形式,感受诚信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以“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为主题,举办研讨会、辩论会和演讲赛等活动;充分利用板报、校园广播、QQ群和微博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诚信教育的内容、要求和意义,形成“人人知诚信”的良好氛围,为“人人讲诚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9.建立健全学生诚信考核评价机制。通过诚信品德评价机制,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品行情况、各类违纪情况等做好全方位的、详实的记录,与评优、奖惩等综合评价挂钩,使学生能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培养自我、调整自我、完善自我,在校期间形成较稳定持久的诚信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诚信度。
二、下一阶段信用工作思路及重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诚信建设组织领导,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班子成员为按照业务条线分管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和校(园)长具体落实,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协调对接工作。各校(园)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守信激励。将诚信教育融入机关、学校和幼儿园日常工作,注重结合校(园)实际,将诚信教育纳入管理、服务、教育、教学之中,与日常工作进行有机整合。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师以及学生诚信评价、考核机制,将诚信考核结果与学校目标责任挂钩,与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选先和师德考核挂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优评先、招生入学挂钩,逐步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和学生评价制度与体系。
(三)加大宣传引导。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网站、宣传栏、班会等加大诚信知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诚信教育实践活动,提高诚信意识,加大对诚信事迹的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的曝光力度,及时发布诚信教育活动信息,营造教育系统诚信氛围,创设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环境。
(四)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其他部门间信用信息的有效共享,开展教育系统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工作,推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建立失信警示机制和联合奖惩发起、响应、反馈的联动机制,配套建立投诉举报、失信申诉、信用修复、责任追究等制度,科学管理,扎实开展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