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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7-11 15:55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2-08979 生成日期 2022-07-11 公开日期 2022-07-1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社会保障 关键词 就业,失业,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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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锚定无锡“在率先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上走在最前列”目标,以深化争创“六个示范”为支撑,以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人才、服务群众“百项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就业造富、社保助富、人才创富、技能致富、和谐享富、改革聚富,在践行为民宗旨中助力共同富裕,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多人社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当好“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和“两个维护”的忠诚践行者,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在无锡人社领域不折不扣落地见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任务,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营造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浓厚氛围,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全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积极推进基层党建试点项目,着力提升全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建强干部队伍。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事业发展,健全“五大”工作体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巩固提升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年”成果,实施 “琢玉成才”计划,制定实施干部教育培训3年规划,持续推进干部“双向交流”。用好用活 “三项机制”,完善综合考核办法,构建崇尚担当作为的正向激励机制。

  (三)严守纪律规矩。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局监督检查工作,全力做好市委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维护社保基金和民生专项资金安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完善内控制度,做深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促进“三不”一体化推进取得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二、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围绕援企、稳岗、扩就业和重点群体就业,持续优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体系。推进高质量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落实市政府关于多渠道促进灵活就业支持平台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入实施稳岗返还、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政策。

  (五)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精准托底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各项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实施“乐业无锡”青年就业促进计划。开发50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稳妥做好禁捕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工作。服务农民工就业,全面推行常住地就业服务制度。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工作。

  (六)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补贴政策,扩大创业富民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加大对创业企业金融扶持力度。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实施“创响无锡”百园千企创业服务计划,培育和创建一批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优秀创业项目。举办第四届“创响无锡”全民创业大赛。完成无锡创业大学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

  (七)健全就业支撑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就业服务联动机制。大力实施“援企连心”稳岗拓岗护航计划,实施企业用工综合保障制度。打造全市联动的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平台,探索创业培训机构备案管理模式。做优 “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品牌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持续推进就业监测分析预警平台建设,优化就业运行监测工作体系。定期开展更具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的就业形势分析,为全市稳就业提供决策支持。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八)优化社会保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方案,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稳步落实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力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获省政府激励表彰。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地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全面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健全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创新建设培训平台。开展工伤认定案件质量评查,编制发布工伤认定典型案例。探索职业康复规范标准,完善康复职工服务举措。优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做好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实施符合条件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九)推进社会保险全民覆盖。纵深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完善贴息续保政策,持续开展“无保障”人员摸排进保工作。落地困难群体社会保险帮扶政策,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费工作。聚焦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快递员等重点群体,推进精准扩面,规范征缴。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大力推进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开展快递末端备案网点参加工伤保险。

  (十)合理提高保障水平。合理调整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和工伤职工待遇,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均增幅不低于8%。试点落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实践。创新出台产业园区企业年金人才集合政策,将企业年金与人才招引等政策相融合。

  (十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健全基金监督制度体系。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修订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指标,科学建立评估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警示教育活动。

  四、激发人力资源发展活力

  (十二)完善人才工作机制。贯彻中央以及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出台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省厅十大专项行动部署落地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工作,构建人社部门人才政策体系。根据“太湖人才计划”新政,配合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职称制度,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改革落地见效,完善博士后载体管理体系。

  (十三)促进人才引育发展。完善数字经济人才引进机制,聚焦重点高校,优选物联网、集成电路等领域重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对接。以“锡才云”培训APP为载体,线上开展青年人才能力提升培训10万人次。推进“新兴职业领域人才评价标准”落地见效。大力实施“锡引”工程,年内引进大学生10万人。制定市级留创园管理办法,新建一批市级省级留创园、省级留创示范基地及“省留学人员之家”。完善海外人才库,加快搭建部门协调、上线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海外引才平台。实施优秀乡土人才振兴计划,年内培育12名优秀乡土人才。

  (十四)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完善现场招聘、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直播招聘“四位一体”招聘服务体系,年内举办各类招聘会180场次。深化重点企业“才企通”服务,提供“一企一策”用工指导服务。开设12345热线人才服务专席,为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重点企业设立服务专员。依托“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加快绘制无锡版人才高德地图。贯彻人社部和省厅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部署,优化产业扶持。制定全市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方案,做好对江阴市级产业园指导服务工作以及对锡山、宜兴市级产业园筹建指导工作。年度新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少于40 家,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突破450亿元。

  (十五)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分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出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继续加大名校优生引进力度。推进公立医院、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加大 “能上能下”竞聘上岗制度力度。试行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行业统筹设置。强化评比表彰基础信息建设,规范开展创建达标评比表彰活动。实施人事考试提质扩容工程,确保人事考试安全率和规范管理达标率“双100%”。

  五、强化技能人才支撑产业导向

  (十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中国行动”, 围绕太湖湾科创带建设和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扩大实施项目制培训和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完成各类职业培训20万人次。促进培训评价有效衔接,新培育评价机构180家,加快企业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在省内率先试行部分专技评审项目“一试双证”。

  (十七)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支持企业自主培养、院校扩大培养、社会针对性培养,动态发布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紧缺职业目录,新增技能人才评价取证6.5万人次,培育数字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提升重点产业集群企业结对服务效能,新增高级工以上评价取证2.52万人次。

  (十八)全力打造“太湖工匠”品牌。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激励政策,评选企业首席技师、技术能手。发布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目录,积极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第六届省状元大赛。培育建设一批具有区域优势、产业特色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接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加快“中国•无锡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实训基地”建设。

  (十九)深化技工教育产教融合。实施技工院校提升行动,推动技工院校专业与主导产业匹配度达72%。全面推行工学一体订单班、冠名班培养模式,校企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创新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工教育督导,开展办学水平量化评估。继续推进技工院校援疆援藏工作,实施技工院校“一带一路”南南合作项目。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落实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创建,培育市级示范园区15家。完成省级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和评定工作。开展千户新企赋能计划,指导各市(县)、区为新办企业提供服务。建立劳务派遣等级评价机制。创新新业态权益保护机制。探索建设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平台。做好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

  (二十一)加强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开展技能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等重点群体薪酬分配指引工作。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探索发布上市公司重点行业工资价位。探索在快递行业开展集体协商,会同行业协会和总工会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

  (二十二)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积极创建省、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具有无锡特色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优势集群。在新就业形态及商业综合体等领域,创新探索调解工作路径,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探索速立、速裁等模式,提升仲裁办案效率,稳步推进“数字仲裁庭”“智慧仲裁院”建设。扎实开展“仲裁服务月”活动,采取公开庭审、用工体检等形式服务企业和群众。推进基层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凝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力量。

  (二十三)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以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线,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国家部署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出台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作意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百日提升行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机制,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深入开展冬季、夏季根治欠薪等专项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建立重点人力资源机构用工情况动态监测机制,依法精准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违法行为。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研究制度,制定标准化执法规范,打造全市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样板。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品牌建设,实施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稳心留工”引领计划,完善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培育和退出机制。

  七、提升人社服务效能

  (二十四)推进系统行风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10个一件事“打包办”,新增10个以上高频事项提速50%。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深化社银合作,打造人社15分钟服务圈。全面实施人社服务“好差评”工作,打造“人民群众办事满意示范窗口”。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五)实施“数智人社”建设工程。完善人社数据资源目录管理,建设数据对外服务标准,广泛开展数据共享应用。做好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的运维保障,结合无锡特色积极开展创新区应用,完善市人力资源行业用工监控系统,完成全市就业监测分析预警平台开发,开展我市人社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全市社保卡服务体系,全市三代社保卡发放115万张,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到50%,新增100个以上社保卡服务网点。推进12333服务智能化转型升级。强化数据安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十六)开展规划计划监测实施工作。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分解实施工作。制定实施年度人社事业发展计划,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加强统计管理,重构完善指标系统,提升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质量,完善GDP核算工作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构建以人社信用体系为基础的经办管理服务新模式研究。

  (二十七)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法治人社”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应诉。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台《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出台《无锡市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制订公布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清单。做好“双公示”工作,确保上报率和达标率“双100%”。

  (二十八)全力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风险。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等内部审计,防范财务风险。深化人社信访“大格局”内涵,加强市县两级人社信访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复查制度,确保重大敏感时期人社信访稳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窗口单位、办事大厅、技工学校等重点场所和招聘、考试等重大活动风险排查化解,积极防范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

  (二十九)助推区域协调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落实乡村人才振兴专项行动,提升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保障水平。推动人社领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牵头开展苏锡常工伤医疗、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合作,推动建立长三角工伤预防和工伤认定协作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资格、技能人才等级、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推进区域劳动争议案件调处标准衔接统一,深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合作,推进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南北结对帮扶合作,推动劳动力资源南北对接。落实东西部对口支援协作工作。

  (三十)强化调查研究、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组织开展年度课题调查研究,推动调研活动和成果转化。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人社领域政务公开。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阵地,充分发挥“官微、官博、官网、12333咨询热线、传统媒体”融媒体宣传平台作用,强化“无锡人社”微信公众号的权威发布功能,传播人社惠民政策,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文章来源: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