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06 16:48 [ 大 中 小 ]
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无锡市滨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等多个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我局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全局会议部署学习任务。
(二)深入学习,扎实推进。全局形成由局长带头领学,干部主动自学的学习氛围,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和全面解读。
(三)高度融合,整体覆盖。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中注意与党史学习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紧密结合,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维度深入开展理论学习。
二、切实按照《规定》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坚持把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法治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融入政务服务每一项工作中,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指明了方向。
(一)积极参与普法学法。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有序组织学习,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作为普法学习重点内容,严格细化普法目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年,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组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系统专题培训,促进普法学法和审批工作高度融合。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落实法治保障。持续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全局拥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5人,全面保证审批人员持证审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出台了《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强化了领导责任,厘清了部门权限,对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形成了有益补充,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构建了制度闭环,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在处理撤销登记案件时充分运用矛盾化解手段,力促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对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的问题、产生成因等进行分析研判,梳理法律风险点,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实质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共受理撤销登记案件24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应诉4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做好行政权力取消、下放、承接工作,2021年,我区取消事项6项,承接事项11项,服务前移事项5项。梳理公布我区“全域办、就近办”清单、22项“秒办秒批”事项清单、79项电子证照目录。推进全区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清单认领和办事指南编制,全区共认领6类行政权力事项736项,认领率72.51%,位列城区第三。服务指南编制率100%,不见面办理情况97.8%,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90.4%,均排在全市前两位。谋划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学习复制上海浦东新区先进经验,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公布22项高频事项,覆盖行政审批、公安、交警、自然资源规划、税务、社会信用等6大领域,通过“政务智能一体机”,实现智能“秒办、秒批”。做优政务服务“一件事”,支持58项“一件事”在线申报,在政务服务大厅增设“一件事”办理专窗,完成了美容院、奶茶店等多个“一件事”办理。
(二)全面优化企业登记服务。推行“企业开办联办”模式,通过增设专窗、召开辖区银行座谈会、免费刻制印章等,实现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常态化。推进区、镇(街道)两级市场主体登记分级审批,各镇(街道)已承接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全面推广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为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节约资金;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 加大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力度,其中新设内资法人企业100%发放。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进一步放宽“住用商”登记条件。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企业登记注销省内异地办理,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到20日。
(三)提升重大项目审批质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分级管理,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探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建立“拿地即开工”项目库,制定《滨湖区新增工业用地“拿地即开工”实施细则》,做到事前介入、热情服务、优先审批,帮助企业划定路线图、倒排时间表、政策一口清,卓胜微电子项目4个工作日完成“拿地即开工”全流程审批。优化项目代办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全程代办帮办,持续做好全区新开工超5000万项目审批服务,制定《滨湖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操作流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加速落地。
(四)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一窗口”改革,统一镇(街道)服务清单,进驻中心事项实现“全科”服务模式。推进“全区通办”改革创新,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区级许可,镇级服务”的“全区通办”基础上,实现镇(街道)之间全域通办。开展“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实质运行,与青岛市即墨区、溧阳市、宜兴市签订通办协议,梳理跨省通办事项74项,同城通办事项81项。新增布点“成全e站”自助终端10个,在全市率先实现政务服务一体机镇(街道)全覆盖,并布点至部分村(社区)。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完善大厅适老设施、设置老年人专窗、提供志愿者帮办代办服务。制定《滨湖区文明城市窗口服务常态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督查管理机制,扩展督查管理覆盖面,通过窗口服务优化促进文明城市形象提升。
(五)强化热线服务监督管理。做好12345热线工单派发、处置、协调、督办等工作。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市民诉求得到及时回应。构建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好差评”体系,设置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1032个,实现区、镇(街道)两级“好差评”体系建设全覆盖。做好“微幸福”工作协调和事项诉求办理,实行“受理、办理、反馈、监督”闭环工作机制,将纳入“微幸福”民生工程的事项实行“一事一码”,进行可视化管理,协调推进“微幸福”民生工程14批共19个事项,市民满意率100%。
(六)规范行政审批各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出台了《市场主体撤销登记操作规程(试行)》,规范撤销登记操作流程。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形势不容乐观,任务仍然艰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薄弱等问题还比较突出,需要我们抓紧行动,坚定不移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各有关信息化系统优化整合不完善,仍存在多系统重复录入申报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申报工作量和难度,影响实际审批效能。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分阶段审批有待进一步着力优化。
(三)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力度有待提高。工作要求卡片式电子营业执照应发尽发,加强引导企业下载使用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不断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的普及率。事项划转后,该项工作已经得到一定的改善。
五、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利企便民作为工作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标尺,着力在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上求突破、作表率,主动对标一流标准,在法治轨道上大力推进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改革实践。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努力把滨湖区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助力打响“无难事、悉心办”品牌。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加力。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全局理论学习的一项政治任务与核心内容,并形成学习长效机制,使全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切实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本质内涵与根本要义,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的政治遵循与思想伟力。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按照上级部署,加快取消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承诺制,让企业准入后尽快开展经营活动。巩固完善区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升审批履职能力,加强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审管联动。落实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要求,按照“接得住、批得准、有效率”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镇(街道)优化赋权事项审批。
(三)推动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注重“管出公平,管出质量”。探索“政银合作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窗”项目,将“企业开办专窗”向银行网点延伸。探索智慧商事登记。通过与省市监局登记系统对接,实现线上智能引导、预审智能通过、审查智能提醒、快批秒办无人工干扰的登记新模式,真正让企业变更、注销实现不见面审批。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完善“一张表单”申报材料,大力推进企业分阶段申报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并联审批。梳理高频审批事项开展告知承诺,继续推进辖区内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估。全面梳理2022年度重点区域未供地计划开工工业项目,建立“拿地即开工”项目库并及时动态更新,对新增用地工业项目全面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 非新增用地工业项目开展“预审”模式审批,确保此类项目在获得用地的同时即完成各项审批事项。
(四)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完善提升区级“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运行质效,推行镇(街道)、村(社区)实行全科政务服务模式;做优做实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拓展“全区通办”改革深度和广度;探索“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走出一条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路径,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继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聚焦提升网上实办率、全程网办率,按照“四级四同”标准对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目录化清单化管理;进一步理清两级“全域通办、就近办、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零材料办、秒办秒批”事项清单。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模式,实现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加强基层政务服务队伍建设,重视和强化基层窗口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升综合能力水平,推广“全员全科社工”服务模式。
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