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9月29日起,无锡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580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其中,符合享受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
2、2020年9月29日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按每平方米11000元执行。
3、2020年9月29日起,无锡市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调整为: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4127元(含)以下的无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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