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城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24 13:53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绿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绿化行业行政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承担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责。
4、负责受理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5、参与片区规划和全区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地详细规划的制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上报全区年度城市维护资金及作业经费的使用计划。
6、负责编制和上报市容环卫设施、园林绿地、市政设施维护和大中修工程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市级公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市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审上报;负责全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监管。协助做好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相关工作。
7、负责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依法实施市容、环卫、市政、绿化设施的巡查、督查工作;会同市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区所有道路实行统一的路政管理。
8、受区政府委托,负责政府购买区级环卫、市政、绿化公共服务的招投标,进行招标、发包;制订行业服务作业标准,并按标准对作业单位进行监督、考核、管理。
9、协助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发包;参与城市“绿线”管理,负责城市绿化、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参与全区新建住宅区市政工程、环卫工程、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0、负责全区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全区城市创建和城管创优工作;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违法建设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 党政办公室(监察室)、综合计划科、市政绿化管理科(总工程师办公室)、法制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户外广告管理科(街景改造管理科)、执法监管科(投诉处理科)、环卫管理科、市容管理科、违法建设监管科、燃气办。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无锡市滨湖区市容管理处。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部门本级、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无锡市滨湖区市容管理处。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主要工作任务
1、优化体制机制,落实区域联动
(1)优化城市管理网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区、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网格单元”四级城市管理网络。精准划分网格单元,绘制“网格化服务工作流程图”“网格分布平面图”,落实网格区域责任包干制;继续充实基层执法力量,落实镇(开发区、街道)网格巡查队伍,配齐村(社区)专职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城市管理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
(2)搭建联动管理平台。“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改造升级为区级城市治理平台,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指挥,有效实现城市管理高位监督,使之成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处置高效”的区级联动管理平台。成立以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为主体的联动管理队伍,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健全完善难点问题联合执法和协商会办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和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全力推动城市管理联动机制的常态化运行。
(3)强化城管绩效考核。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城管绩效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镇(开发区、街道)城市管理整治项目、工程项目、管理项目考核占比;对照市“数字城管”考核要求,进一步提高市容信息采集问题考核占比;注重社区城市管理“网格化”运行情况考核,提高网格管理人员在岗率、履职率考核占比。
(4)创新数字城管应用。进一步优化区、镇(开发区、街道)两级“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建立“数字城管”平台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互通机制,准确梳理全区城市管理部件要素,全面掌控城市管理基本信息。逐步引入物联网技术,试点环卫、停车等“智慧城管”项目运行,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问题处置办结效率不高、监督考核手段落后等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智能应用方面的转型升级。
2、围绕惠民项目,增进民生福祉
(1)实施街景改造提升工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9条背街小巷、8条主次干道实施包装出新和美化亮化,对道路两侧门头店招、外墙立面、市政设施、绿化景观、停车秩序、夜景照明等项目进行特色化改造维护,融入滨湖特有的山水文化和历史元素,全面提升城市道路景观容貌。
(2)实施绿化品质提升工程。加强区管道路绿化管养工作,加大管养质量监管考核力度,提高绿化管护水平;优化全区城市绿地总体布局,确保全区新增城镇公共绿地不少于90万平方米,空秃地补绿不少于6.5万平方米;完成4个小游园建设,5处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建设;实施修枝透光工程,对80%以上居住小区内影响采光和安全的树木适时进行修剪。
(3)实施老旧公厕改造工程。对11座老旧公厕实施新建和改造,其中区管公厕4座,镇(开发区、街道)管护公厕7座,通过增设一批管理室和无障碍设施,改造一批硬件设施,提高全区二类公厕比例。加强公厕保洁管理,定期打扫、药水消杀,确保公厕干净整洁、无异味,全面提升如厕环境。
(4)实施停车秩序维护工程。充分利用政府性公共资源,继续增设公共停车泊位,逐步增加免费停车泊位设置数量,有效解决部分地段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确保年内完成新增公共停车泊位500个;切实加强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做好相关设施维护,严格监管公共停车泊位收费行为;全面加大道板违停、毁绿违停查处力度,有效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严控主次干道特别是严管路段的违停问题。
(5)实施垃圾综合治理工程。提高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完成一批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 2018年全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50%;雪浪、胡埭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所正常运行,建成1处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完成日处理量达30吨的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建成大件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转运点,进一步提高我区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3、实施整治攻坚,打造靓丽环境
(1)垃圾偷倒整治力度不减。建立住建、交通、城管、公安、交警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等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建筑装修垃圾联动监管机制,加大对垃圾偷倒的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各类无证无照、套牌等违章运输车辆及农用车非法运输行为。严查违章偷倒,加强主次干道、重点地区、废弃道口以及闲置地块巡查频率,落实夜间蹲守重点防控,从重处罚违章偷倒行为。对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加强监管,完善建筑装修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对将建筑装修垃圾交给无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收运消纳的行为进行处罚。及时清理各类无主垃圾、暴露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城市道路整洁美观。
(2)违法建设整治尺度不松。加强巡查监管,落实区域分片包干、巡查日报、整改跟踪和案件上报制度,实现新增违法建设全区域、全时段、全覆盖监管。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和拆除力度,联合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重点整治别墅区违建、非住宅违建和拆迁地块违建,确保别墅区及非住宅违建发现率、查处率均达100%,全年确保完成1.5万平方米违法建设拆除任务。
(3)市容难点整治标准不降。对全区18个市容难点问题开展整治攻坚,按照“一点一策”要求制订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步骤和方法,逐点、逐路有序推进,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确保全区市容难点问题逐个解决、逐年减少。配合农贸市场内部改造进程,对全区9个农贸市场周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落实市场沿街店铺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配套完善农贸市场周边环卫收集、转运设施,落实日常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有效解决市场周边环境脏乱差、停车秩序乱、占道经营多等市容突出问题。
(4)社区环境整治节奏不变。严格按照市、区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村庄(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全面实施村庄(社区)长效管理考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齐配强村庄(社区)河道保洁、环卫保洁、绿化管养和市政养护专业队伍,强化村庄(社区)市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深化村庄(社区)环境长效管理市场化运作。
(5)户外广告整治步子不停。规范辖区主要道路、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区域户外广告、门头店招、亮化设施的设置和管护,完善全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落实新(改)建的城市综合体、商业配套区域户外广告方案编制论证;对高空楼顶广告、门头店招、墙体广告、工地围挡广告实施重点检查,对违法广告定期组织拆除,净化城市空间。继续规范亮化设施管理,做好重点区域亮化设计方案审核和指导,确保日常亮灯率达90%以上,重要节日亮灯率达100%。
4、实施精细管理,落实长效管护
(1)强化城市精细管理。结合道路等级,分类制订环卫、市政、绿化综合管护作业标准,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作业水平;建立城市管理“责任岗”9处,落实市、区72条(段)特级道路市容环境秩序长效管理。完成城市精细管理“示范道路”创建1条、“示范社区”创建2个。
(2)实施道路长效管护。完成一批道路管护作业设备更新,提高管护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等物资储备,完成84条城市道路出水口标志牌设置,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城市桥梁管护,定期开展桥梁结构检测和维修;加强道路设施维护,做好道路窨井、坑塘路面、破损道板的问题巡查和整改。
(3)加强燃气安全监管。稳步推进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委会各项工作,牵头开展餐饮行业、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周边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持证燃气供应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燃气供应企业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瓶装燃气、倒灌燃气和其他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积极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燃气应急救援能力。
5、规范队伍建设,塑造铁军形象
(1)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加强执法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配强城市管理队伍,将执法队员的工作绩效与职务晋升挂钩,进一步完善城管执法队伍交流机制,鼓励执法队员主动作为、担当争先。完善城管协勤队伍进出机制,建立“出勤拿工资、出效拿奖金”的科学考评体系,逐年淘汰不合格的城管队员,确保队伍素质和生机活力。
(2)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周学习、月培训和年集训制度,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提升业务水平。规范办案流程和文书制作,定期开展案件评查,落实案件分级审查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探索在城市管理重点领域、信访纠纷多发领域实施行政调解机制,试行“城管执法+律师驻队”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执法管理,减轻城市管理压力,减少执法整治纠纷。会同司法部门、政府法制部门探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3)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城管“五进”、结对共建、扶贫帮困等活动,结合“连心富民、连企强区”走访活动,为基层单位、市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提升窗口部门、投诉受理部门服务水平,优化城市管理许可服务,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实现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网上批、快递送”。
目标任务
1、实施一批设施改造。完成9条背街小巷整治改造,完成8条道路街景包装出新;完成11座老旧公厕改造;新增公共停车泊位500个;新增84条道路出水口标牌设置。
2、强化一批整治管理。完成18个市容热点难点问题、9个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拆除违建1.5万平方米;落实9处城市管理责任岗,落实市、区72条(段)特级道路市容环境秩序长效管理,落实84条背街小巷市场化长效管护。
3、推出一批景观项目。新增城镇公共绿地90万平方米、小游园4个;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5个;完成空秃地补绿6.5万平方米,修剪乔木2万棵;实施修枝透光工程,对80%以上居住小区内影响采光和安全的树木适时进行修剪。
4、开展一批建设工程。完成1处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项目建设,完成日处理量达30吨的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50%。
5、拿出一批示范亮点。完成“数字城管”改造升级,完成500名环卫工人智能手环配发,完成400个收费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新安装电子监控设备30处。
6、完成一批创建任务。创建城市精细管理“示范道路”1条、“示范社区”2个;完成16个村庄(社区)环境长效管理市场化运作示范点创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预算总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预算总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区本级全口径部门预算的通知》锡滨财复(2018)1号填列。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5903.2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29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滨湖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处、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滨湖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处等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903.2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903.29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903.2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9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滨湖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处、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滨湖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处等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0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二)支出预算总计 5903.29万元。包括: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 96.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统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16.03 万元,减少 14.22 %。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统筹费用支出减少。
-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 5213.18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506.93万元,减少 32.47 %。主要原因是减少滨湖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处、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滨湖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处等单位支出数据。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93.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提租补贴、公积金及新职工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0.71万元,增加 63.6 %。主要原因是局机关2018年预算比2017年人员增加2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预算比2017年增加新招录6人,同时提租补贴及新职工缴费比例调整,相应的职工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购房补贴增加支出。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4249.2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330.25万元,减少 23.84 %。主要原因是减少滨湖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处、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滨湖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处等单位支出数据。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165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962 万元,减少 36.77 %。主要原因是2018年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专项补贴减少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5903.29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903.29万元,占 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5903.2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4249.29 万元,占 71 %;
项目支出 1654 万元,占 29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903.2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92.25 万元,减少 27.97 %。主要原因是减少滨湖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处、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滨湖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处等单位收入支出数据。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5903.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292.25万元,减少 27.97 %。主要原因是减少滨湖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处、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滨湖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处等单位收入支出数据。
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85.0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1.74 万元,增长 34.31 %。主要原因是局机关2018年预算比2017年人员增加2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预算比2017年增加新招录6人,相应单位医疗保险费用增加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83万元,增长 18.77 %。主要原因是局机关2018年预算比2017年人员增加2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预算比2017年增加新招录6人,相应单位医疗保险费用增加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9.6万元,减少 1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280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52.03 万元,增长24.52 %。主要原因是局机关2018年预算比2017年人员增加2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预算比2017年增加新招录6人,以及城管协管员人员经费增加支出。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 19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62万元,减少33.57 %。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补贴项目减少相应预算减少,以及城管协管员人员经费支出的2018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编制科目不同。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 437.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04万元,增加13.78 %。主要原因是2018年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收入支出数据。
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 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万元,减少68.81%。主要原因是减少滨湖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处、滨湖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处等单位收入支出数据。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198.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5.82 万元,增长21.98 %。主要原因是局机关2018年预算比2017年人员增加2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预算比2017年增加新招录6人,相应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加支出。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 163.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4.97 万元,增长239.45 %。主要原因是老职工提租补贴比例调整,2018年预算比2017年有所增加,相应老职工提租补贴增加支出。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 231.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9.92万元,增长75.89 %。主要原因是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调整,2018年预算比2017年有所增加,相应新职工购房补贴增加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4249.29 万元,其中:
- 人员经费2922.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327.2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5903.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92.25万元,减少 27.97 %。主要原因是减少滨湖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处、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滨湖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处等单位收入支出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249.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922.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32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8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9.81 %;公务接待费支出 1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8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82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1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48 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专用车辆更新减少。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7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 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3 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招待减少支出。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4 万元,主要原因会议安排减少。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4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城市管理专项集中培训增加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31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84.37万元,增长 208 %。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口径与2017年不同,年度间不具备可比性。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2378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98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85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1430万元。
-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