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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编号X3JS202410280040信访事项)

发布日期:2026-06-10 13:59发布机构:无锡市滨湖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编号X3JS202410280040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方泉锡南路原天华皮革厂、雪浪街道三电办用房两处厂房拆迁,扬尘污染严重。

  责任单位:滨湖区委、区政府

  验收单位:无锡市住建局

  四、整改目标:完成两处地块的环境整治工作,杜绝擅自使用、擅自外租等行为发生。

  五、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对天华皮革厂地块裸土进行覆盖,清理周边环境。

  2.对原雪浪街道三电办用房地块内水泥搅拌设施整体拆除,现场清扫并覆盖。

  七、整改完成情况

  1.滨湖区住建局会同雪浪街道于2024年10月对两处地块地面覆盖绿网,清理周边环境,完成环境整治工作。

  2.2025年11月,经无锡市住建局、滨湖区住建局、雪浪街道现场巡查与验收,两处地块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均已不存在擅自使用、擅自外租等情况。

  整改措施已落实,信访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5日)向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1178712

  电子邮箱:bhjsj8711@163.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