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编号D3JS202411160038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殡仪馆废气扰民问题公示情况不满意。希望达标排放,认为殡仪馆在城区,不适合城市发展,需要搬走,十年前规划就要搬迁,至今未落实。
责任单位:滨湖区委、区政府
验收单位:无锡市民政局、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废气达标排放。
五、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六、整改措施
对17台火化炉更换布袋,对火化设备的烟气后处理设备开展系统维修,每年开展废气污染物环境监测,确保监测达标。
七、整改完成情况
无锡市殡葬服务中心于2024年9月—2025年1月共对17台火化炉更换了布袋,2024年10月21日、2025年1月24日开展自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滨湖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1月—12月期间对该单位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分批次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达标。2025年9月该单位对火化设备的烟气后处理设备开展系统维修,于2025年10月28日完成验收。该单位每年开展废气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2025年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整改措施已落实,信访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5日)向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1178627
电子邮箱:zndhcy@163.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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