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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编号D3JS202410310042信访事项)

发布时间:2026-06-10 13:56 [ ] 浏览次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编号D3JS202410310042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无锡市殡仪馆早晨7:30-晚上7:00左右,冒黑烟,废气扰民。

  责任单位:滨湖区委、区政府

  验收单位:无锡市民政局、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废气达标排放。

  五、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六、整改措施

  对17台火化炉更换布袋,对火化设备的烟气后处理设备开展系统维修,每年开展废气污染物环境监测,确保监测达标。

  七、整改完成情况

  无锡市殡葬服务中心于2024年9月—2025年1月共对17台火化炉更换了布袋,2024年10月21日、2025年1月24日开展自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滨湖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1月—12月期间对该单位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分批次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达标。2025年9月该单位对火化设备的烟气后处理设备开展系统维修,于2025年10月28日完成验收。该单位每年开展废气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2025年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整改措施已落实,信访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5日)向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1178627

  电子邮箱:zndhcy@163.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发布机构:无锡市滨湖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