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编号Z29001信访事项)
发布时间:2026-06-10 13:51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编号Z29001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滨湖区马山街道阖闾村,原“华一铸造厂”院子内靠近河边空地脏乱差。
责任单位:滨湖区委、区政府
验收单位: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对举报反映的区域及周边开展清理,确保环境整洁,消除环境隐患。
五、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六、整改措施
1.督促无锡市华一制造有限公司完成厂区西南面沿河堆放的液氮罐、成品井盖、生活垃圾等清理工作,并要求企业将原料及产品等规范贮存。
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加强日常巡查。
七、整改完成情况
1.无锡市华一制造有限公司已完成厂区西南面沿河堆放的液氮罐、成品井盖以及生活垃圾等的清理工作,原料及产品等已规范贮存于厂区内,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2.马山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已加强日常巡查。
整改措施已落实,信访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5日)向无锡市滨湖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1178975
电子邮箱:2793866570@qq.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