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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编号Z06001信访事项)

发布时间:2026-06-10 13:46 [ ] 浏览次数: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编号Z06001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无锡市建筑路“新梁溪人家”小区161号32层高楼的居民反映,地下消防泵站噪音及震动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未得到回复。

  二、责任单位:滨湖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整改目标:(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五、整改时限:2024年4月。

  六、整改措施

  区住建局经核查发现,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七、整改完成情况

  对于居民反映161号消防泵站噪音及震动的情况,区住建局在2024年4月1日之前未收到过相关诉求信息;同时,反映人认为消防泵开启时产生严重共振,2019年、2021年先后两次向开发商和物业进行了诉讼,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019)苏0211民初3195号民事判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2民终2860号均驳回诉讼请求。根据2021年8月份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终审)相关内容,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居民认为房地产公司构成侵权的观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5日)向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1178711

  电子邮箱:bhjsj8711@163.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发布机构:无锡市滨湖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