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编号Z06001信访事项)
发布时间:2026-06-10 13:46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编号Z06001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无锡市建筑路“新梁溪人家”小区161号32层高楼的居民反映,地下消防泵站噪音及震动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未得到回复。
二、责任单位:滨湖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整改目标:(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五、整改时限:2024年4月。
六、整改措施
区住建局经核查发现,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七、整改完成情况
对于居民反映161号消防泵站噪音及震动的情况,区住建局在2024年4月1日之前未收到过相关诉求信息;同时,反映人认为消防泵开启时产生严重共振,2019年、2021年先后两次向开发商和物业进行了诉讼,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019)苏0211民初3195号民事判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2民终2860号均驳回诉讼请求。根据2021年8月份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终审)相关内容,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居民认为房地产公司构成侵权的观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5日)向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1178711
电子邮箱:bhjsj8711@163.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