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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编号Z01013信访事项)

发布时间:2026-06-10 13:42 [ ] 浏览次数: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编号Z01013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太湖无锡段(例如南方泉、十八湾)有人打捞水草破坏生态及渔业资源,诉求区分蓝藻和水草,三至五月鱼产籽期间不要打捞水草。

  责任单位:滨湖区委、区政府

  验收单位:无锡市水利局

  四、整改目标:规范水草打捞工作,减少对鲜活水草的影响。

  五、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六、整改措施:优化打捞方式,只打捞对太湖水域周边脱离湖底、即将死亡腐烂的漂浮水草和漂浮垃圾。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优化打捞方式,完善考核机制,增加打捞作业监管,确保打捞的是腐烂水草。

  整改措施已落实,信访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5日)向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1173008

  电子邮箱:wxbhggk@163.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发布机构:无锡市滨湖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