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编号Z01013信访事项)
发布时间:2026-06-10 13:42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编号Z01013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太湖无锡段(例如南方泉、十八湾)有人打捞水草破坏生态及渔业资源,诉求区分蓝藻和水草,三至五月鱼产籽期间不要打捞水草。
责任单位:滨湖区委、区政府
验收单位:无锡市水利局
四、整改目标:规范水草打捞工作,减少对鲜活水草的影响。
五、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六、整改措施:优化打捞方式,只打捞对太湖水域周边脱离湖底、即将死亡腐烂的漂浮水草和漂浮垃圾。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优化打捞方式,完善考核机制,增加打捞作业监管,确保打捞的是腐烂水草。
整改措施已落实,信访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5日)向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1173008
电子邮箱:wxbhggk@163.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