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首页>区市场监管局>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工作专栏>工作情况

新规施行首日!滨湖区市场监管局开出首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6-06-05 16:25 [ ] 浏览次数:

  6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3号)正式施行。新规实施首日,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蠡园分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针对辖区餐饮店线上线下经营信息不一致的违规问题,开出全区首份责令改正通知书,以严格监管筑牢外卖食品安全防线。

  一、线上线下“两张皮”被当场查处

  执法人员在检查滨湖区某面馆时发现,该店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和实体招牌为“某某面馆”,但在美团、淘宝闪购等平台上,却分别以“牛某某大块牛肉饭”“某某香小碗菜”等不同名称经营,违反了新规第二十三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的要求。

  执法人员依据新规第四十二条规定,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实现线上线下经营信息完全统一,逾期未改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这些“红线”千万别碰

  本次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针对网络餐饮行业痛点,进一步压实平台和经营者主体责任,明确了多项硬性要求:

  (一)网络餐饮平台提供者

  健全食安管理体系:设立食安管理部门、配齐管理人员并定岗定责,常态化组织培训考核;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的,30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机构属地省级市监部门报备并细化管理权责;结合商户品类、体量、风险编制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严格入网资质审核建档:完整登记商户名称、地址、证照、负责人等信息,每半年复核更新,实质核验经营许可真实性,杜绝无证商户入驻;审核档案留存不少于2年。

  落实配套技术保障:配套技术保障商户完成证照信息线上公示;支撑“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地,在商户列表区分标注有无明厨亮灶,监控视频留存不少于14天。

  违规处置与上报:排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问题即刻叫停,第一时间报备属地县级市监部门;依据违规情节采取警示、限流、关停、拉黑等分级管控措施。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资质与地址合规:须持有实体门店及合法食品经营许可,按证照载明业态、项目、地址经营;向平台如实报送资质,严禁冒用、伪造证照入网。

  店铺信息公示:网店名与门店招牌一致,店铺首页醒目位置长期公示证照、门店实拍、经营地址或对应查询链接,保证信息真实无误。

  无堂食标注:无现场就餐、顾客自提服务的商家,首页显著标注“无堂食”。

  食品加工管控:落实原料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拒收变质不合格原料;定期维保清洗冷藏、加工等设备;合规采购食品相关产品;仅限本店操作间加工,严禁外协代工;相关管控内容全部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餐品包装规范:选用合规包装容器,餐品密封封装,做到拆封不可复原,规避配送污染风险。

  三、商家、平台需同步自查

  滨湖区市场监管局提醒辖区内网络餐饮经营者,需立即对照新规开展自查整改:

  一是核对线上平台店名、地址、公示证照信息,确保与线下实体完全一致。

  二是及时更新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信息,避免因信息过期或不符被处罚。

  三是入网餐饮提供者主动向平台提交合规信息变更申请,完成整改闭环。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已约谈美团、淘宝闪购、京东等平台相关负责人,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入网商户资质核验与动态管理,共同维护网络餐饮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下一步,滨湖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线上线下信息不一致、超范围经营、公示信息虚假等违法行为“零容忍”,以严格监管推动新规落地见效,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机构:滨湖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