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内容是什么?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补助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补助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长期照护支出。
2、补贴标准是什么?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的38%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的2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的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外无业(指未在用人单位就业)无固定收入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我市低保标准20%发放生活补贴。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家庭内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220元的标准发放;低保家庭外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140元的标准发放。
3、申请材料是什么?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发放银行卡;
(3)《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
(4)收入证明或《收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5)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的);
4、申办流程是什么?
(1)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
(2)镇(街道)一门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完成核对和资格初审
(3)镇(街道)残联审核
(4)镇(街道)指定部门审定
(5)按月发放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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