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8 13:35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的通知
尊敬的被征收人:
我街道于2024年9月对勤新社区乌泾桥地块实施了协议征收,目前该地块内房屋已全部拆除,地块内尚有不动产权证未注销,现根据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请以下涉及的相关权利人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权证注销登记(见附件)。逾期未申请的,将由登记机构按相关程序统一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地块范围内涉及未注销不动产权证清单
公告注销登记通知清单(1).xlsx 公告注销登记通知清单.xlsx(2)(1).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