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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无主物品处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0 15:50 [ ]

为及时处置渔政执法巡查中查获到的涉嫌违法捕捞案件捕捞工具扎实推进无主物品处置工作,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申请对202311-20255查获的无主物品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物品所有权有效证明至无锡市滨湖区渔政监督大队渔港执勤点(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锦园路,联系电话:18020292511)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相关规定,作无主物品依法处置,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冯郁         联系电话:81173050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3号楼7

特此公告。

附件:1.无主物品清单.xlsx

      2.无主物品照片.pdf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