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滨湖区烟花爆竹经营点规划调整及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领的通告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按照“总量控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符合条件”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烟花爆竹经营点规划调整及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布点规划调整内容
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布点规划数量为15家,已布点数量为14家,未布点数量为1家(荣巷街道)。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兼顾规划的合理性与落地可行性,经研究,决定在保证原规划经营点位数量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布点,在胡埭镇范围内规划增设烟花爆竹经营点1个,同时取消原计划在荣巷街道设置的烟花爆竹经营点。
二、经营点申请期限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意向,且符合当地布点规划及申领许可证条件的单位,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请(地址: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应急管理局416室危化科,咨询电话:0510-81173133)。
三、经营点设立要求
经营点需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的要求,经审查合格并核发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未完成审批及正式启用前,不得擅自经营。
四、经营点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应按要求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附件1),并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受理许可申请,受理日期以补正材料之日为准。材料受理后,由区应急局相关负责人,根据审查情况进行审核审批,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作出准予颁发的决定,出具《准予颁发决定书》并制作《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同时通知申请单位至滨湖区应急管理局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纸质正、副本证书。
五、其他说明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按照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请广大市民前往具备合法资质的经营点购买,并严格遵守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燃放等相关安全规定,杜绝在禁放区域燃放。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可向区应急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0510-81173128,对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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