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建管中心2025年三季度工程项目 履约考核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30 10:26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根据《无锡市滨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工程项目履约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心质量安全管理科、工程管理科抽调部分在建项目监理单位技术骨干,同时邀请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负责同志联合对在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2025年第三季度履约考核,具体存在的主要问题情况通报如下(考核结果见附件):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
履约管理与进度控制方面:部分项目施工进度滞后,未能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存在漏洞,实名制考勤与现场实际人员不符、进场机械台账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情况较为突出,且部分进场机械未见验收合格标识,管理规范性亟待提升。
材料质量与检测管理方面:部分项目出现原材料检验多批次不合格问题,涉及保温砂浆、防水砂浆、抗裂砂浆、岩棉制品、胶黏剂、抹面胶浆、耐碱网格布、门窗型材、级配碎石等多个品类,反映出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质量把控力度不足;同时,见证取样台账、不合格台账缺失,材料送检不及时等问题较多,材料管理流程存在缺陷。
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方面: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盘扣式脚手架横杆、扫地杆、斜杆、连墙件缺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临时用电管理不规范,临时用电编制人不符合要求,且未达到三级配电标准;文明施工水平有待提高,部分项目现场扬尘作业未采取降尘措施、砂石料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导致扬尘及噪音投诉较多;安全文明措施费发放记录被发放人未签字,未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费用管理不严谨。
技术资料与方案管理方面:技术交底部分缺失,技术交底的交底人与现场人员花名册不相符,技术交底工作流于形式;部分专项方案存在问题,有限空间专项方案无针对性、文明施工及防汛防台专项方案缺失,且部分专项方案无审批意见;安全日志内容空泛,长时间未记录安全隐患,技术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难以保障;部分项目月度计划缺失,施工计划管理有待提高。
(二)监理单位
履约监督与协调方面: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施工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如对施工单位实名制考勤异常、原材料不合格、脚手架安全隐患等问题未正确处置;主动预控及综合协调能力不足,在施工进度滞后、扬尘噪音投诉处理等方面,未能有效发挥监理协调作用,对施工单位的督促整改力度不够。
现场监管与问题处置方面:现场监管存在疏漏,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如对临时用电不规范、扬尘管控不到位、进场机械验收缺失等问题未有效监督;针对质安站整改通知单、中心整改通知单,存在回复不及时的情况,且监理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对于施工单位钢结构焊缝自检记录缺失、防火涂料自检记录缺失等问题,监理未正确处置,未能履行监理监督职责。
资料管理与记录方面:监理资料存在较多问题,如监理细则不完善,缺少通用规范依据、沟槽回填旁站细则缺失、旁站方案未具体到工序,难以有效指导监理工作;平行检验记录部分记录不全、材料进场平行检验缺少检测数据,见证记录未盖章、混凝土见证记录监理未签字盖章,监理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不足;监理日志、安全周检记录存在签字不全问题,部分监理日志总监未签字,每周安全检查监理未签字等,资料管理不严谨。
审核把关与计划监督方面: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相关方案和计划审核不严格,施工单位月度计划缺失、部分专项方案无审批意见等问题,监理未有效监督;未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施工保险投保滞后等问题,监理未正确处置,审核把关作用未充分发挥,未能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二、闭合管理
针对本次考核组发现的问题,被考核的施工、监理单位须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我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需切实履行督促、整改及复查职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被考核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整改报告上报至中心质量安全管理科,形成闭环管理。
下阶段,中心质量安全管理科将针对本通报中的相关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巡查工作,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复出现的单位将依规严肃处理。希望各参建单位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现场质量管理,加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度,规范技术资料和监理资料管理,切实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附件:2025年三季度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汇总.docx
无锡市滨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质量安全管理科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