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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马山养老院

发布时间:2025-09-23 09:28 [ ]

2025923日度假区建设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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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马墩爱心护老院马山养老院项目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古竹路24号

无锡市梁溪区上马墩爱心护老院

无锡市韵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梁溪区上马墩爱心护老院拟租赁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古竹路24号的原马山中学,改造利用原有建筑,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融简易医疗及生活照料为一体,主要是为家庭和儿女解决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护理老人的困难;为老年人提供病后、术后的康复治疗及各种疾病的医疗、疗养护理,项目总占地面积17062.4㎡,建筑面积6379㎡,设置99张医疗床位、129张普通养老床位

1、废水部分:该项目排水系统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洗衣用水须经预处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后,与经过预处理的食堂用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送无锡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部分:该项目须对食堂油烟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 中的大型餐饮企业标准;

3、噪声部分:该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医用设备进行合理规划布局,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该项目东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项目北边界、南边界、西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4、固废部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1)该项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该项目厨余垃圾应委托取得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一般固废隔油池油渣、输液袋(瓶)等应收集后综合利用;(4)该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医疗废物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进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设置规范》(DB32/T 3549-2019)、《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

0510-85990819

249570819@qq.com

公开时间: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发布机构:马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