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时间:2025-07-10 15:32 [ 大 中 小 ]
序号
2025年度
1
年度内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1次。
2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发布机构:bhq_t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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