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首页>区水利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检查主体

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行政检查主体情况

发布时间:2025-06-24 14:36 [ ]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张衡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3号楼8

邮政编码:214072

举报投诉电话

0510-81173015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发布机构:滨湖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