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发布时间:2025-06-05 10:48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5-02445 | 生成日期 | 2025-06-05 | 公开日期 | 2025-06-0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滨湖区商务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
主题(一级) | 其他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商品,消费,外资 | |
文件链接 | ![]() |
政策咨询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