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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询价采购第三方机构承接滨湖区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2025年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30 09:10 [ ]

为进一步规范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质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锡民养老〔2025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局拟询价采购1家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承接滨湖区养老机构纳入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核算范围老年人的能力评估工作。根据滨湖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要求,现将相关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滨湖区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2025年度)

(二)采购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

(三)项目内容

预计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约2800人次,需要进行能力评估历史结果复审复核的老年人约1800人次。具体为:

1.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国家标准,对当前滨湖区养老机构纳入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核算范围的所有老年人进行1次能力评估;

2.对新入住滨湖区养老机构且纳入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核算范围的老年人进行首次评估;

3.上述老年人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进行即时评估;

4.对上述老年人在2025年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周期内(20249月—20258月)有效的能力评估历史结果,进行复审复核。

(四)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报名要求

(一)评估主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包括独立设立的评估机构或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

2.具有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评估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2人以上为专职评估人员;

3.有开展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立单独的评估室,评估环境应清洁无异味、安静、光线充足;

4.具备开展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工具,应通过无锡市“锡心医养”呼叫服务中心系统开展服务;

5.建立完善的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管理、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制度措施,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6.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根据其出具的评估结论开展的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7.应参加社会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工作人员应保尽保;

8.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其他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要求;

10.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评估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评估人员由评估机构派出,应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等明确的条件和能力要求,取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理论和评估实操培训并考试合格,掌握评估标准,熟悉评估操作要求;

2.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备医疗、护理、康复、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在工作中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客观公正,相关行业领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4.评估人员不得承担与评估结果应用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相关工作。

(三)报名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2.资质证明文件资料:

1)本单位有效登记证书,如法人登记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本单位评估室地址、室内环境照片;

3)本单位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管理、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制度,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

4)评估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

5)专职评估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6)本单位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7)本单位公共信息信用查询报告,建议通过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查询;

8)评估人员持有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理论和评估实操培训合格证明;

9)评估人员学历学位证明(学信网截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10)评估人员具备医疗、护理、康复、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背景证明;

11)评估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证明(5年以上相关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

 

三、评估标准、方式和流程

(一)评估标准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执行,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

(二)评估方式

评估方式分为集中评估和上门评估。集中评估主要面向具有评估设施设备、场地的养老服务机构;上门评估主要面向行动不便,肢体、精神及智力残疾,高龄重度失能以及距离评估点较远的服务对象。

(三)评估流程

1.申请审核。有需求的或拟申请与能力评估结果相关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等通过“锡心医养”呼叫服务中心平台提出申请,由社区(村)、街道(镇)和市(县)区对申请材料进行逐级审核,确认是否需要开展评估。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可由机构统一提出申请。

2.派单与实施。经民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及时将需要评估的服务对象信息分配至相应的评估机构,评估机构采取集中或入户等形式实施评估。

3.开展评估。各评估主体根据受理的评估任务,安排评估人员进行现场(或上门)评估。上门评估时,评估机构至少安排2 名评估人员同时在场,其中1名评估人员须具备临床医学、护理、康复、精神、心理、健康管理等专业资格,且应通过“锡心医养”呼叫服务中心平台开展评估,按要求做好评估情况记录、信息采集及保管工作,原则上应有评估对象的代理人或监护人在场。

4.争议处理。老年人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通过原申请评估渠道提出复检评估申请,由市(县)区民政部门协调评估机构,安排其他评估人员开展复检评估。复检评估结论为最终评估结论。原则上复检结果与初评结果一致的,复检评估费用由被评估人承担。

5.结果反馈。评估机构要将评估结果上传至“锡心医养”呼叫服务中心平台,并告知申请人。

 

四、退出机制

机构入选后,如发生下列任意一种情形,将自动失去本次活动资格。

1.未履行公告中的相关工作要求,或不按民政部门的其它要求开展工作;

2.在民政部门组织的抽查、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3.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形。

 

我局将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本次项目承接单位。本次询价不组织现场答疑,不接受未入选报名机构的查询,也不对报名机构未入选原因做出解释,且申报材料将不退回。

请参与询价的单位根据附件表格所列事项进行报价,经确认无误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给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邮件标题请注明【报价函】+【单位名称】),我们将对参与报价的单位组织评判,最终确认采购单位。

 

询价截止日:202566日下午4时整

联系人:薛雅文

联系电话:0510-81178631

报名邮箱:bhmzyanglao@163.com

 

附件1:报价函.doc

附件2:承诺书.docx

 

 

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 

2025530  

发布机构:滨湖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