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关于加强重残重病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的通知》,(1)重残儿童主要包括二级以上残疾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或三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残疾儿童。(2)重病儿童主要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颅内良性肿瘤和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尿毒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以及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1年中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疾病。以上两类儿童的补贴,按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5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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