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锡应急规〔2025〕1号
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无锡经开区执法监督局(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局: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9号)等规定,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继续执行,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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