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供热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11:04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5-00016 | 生成日期 | 2025-01-03 | 公开日期 | 2025-01-03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滨湖区发改委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
主题(一级)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题(二级) | 电力 | 关键词 | 物价,煤炭,电力,能耗 | |
文件链接 | 政策咨询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一、燃煤供热价格为240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55元/吨。二、燃气供热价格最高不得超过320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335元/吨。 |
各供热企业:
根据我市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结合当前煤炭、天然气价格变化情况,现就调整2024年第四季度供热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燃煤供热价格为240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55元/吨。
二、燃气供热价格最高不得超过320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335元/吨。
三、新吴区混合供热价格为260.9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75.9元/吨;锡山区混合供热价格为248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63元/吨。
四、如供热用户对蒸汽品质有特殊要求,其供热价格由供需双方自行议定,并随联动机制同步调整。
五、各供热企业应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认真做好热、电、煤的保供工作。加强与热用户的协调沟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主动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六、上述价格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