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9-30 13:46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4-06780 | 生成日期 | 2024-09-30 | 公开日期 | 2024-09-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食品药品监管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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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国庆假期正逢秋季,是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群众食品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氛围,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提示: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1.强化信息公示持证亮证经营,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
国庆假期正逢秋季,是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群众食品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氛围,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提示:
餐饮服务单位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1.强化信息公示
持证亮证经营,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
2.人员健康上岗
落实人员健康管理规定,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每日晨检制度,督促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3.食材来源可溯
应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食品原辅料来源合法可查、源头可溯。
4.保证食材新鲜
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三无”、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
5.规范加工制作
强化加工制作过程管控,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做好食品加工用具、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防鼠防蝇防蟑螂等设施齐全,刀具无污渍,砧板无霉斑,避免因生熟不分、加工不当、交叉污染等因素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严格食品按规定留样。
消费者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外出就餐请留心
(1)外出就餐时,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饮单位就餐,避免在路边摊点或不规范的餐饮场所用餐。
(2)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资质。
(3)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4)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2.选购食品讲方法
(1)购买食品应选择到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理性看待打折促销活动,按需购买。选购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外包装上的生产厂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要购买“三无”食品。
(2)熟食制品(卤肉、卤鸡、烤鸭等)最好到条件好、有温控设施的销售单位购买,不购买、不食用不新鲜或放置隔夜的熟食制品,购买的熟食制品在食用前要经过高温加热。
(3)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质量安全无保证的进口食品。
3.网络订餐需谨慎
(1)网络订餐时请认真查看入网商家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注意查看商家照片,尽量选择口碑和卫生条件好的商家。
(2)收到外卖食品要注意检查食安封签是否完整、食物是否受到污染。
请广大消费者弘扬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在消费后妥善保留有效凭证,若出现恶心、腹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尽快就近就医,若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