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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09:59 [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国办通知要求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工作要求,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落实五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无锡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wxbh.gov.cn/bhjsj/index.shtml)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1178712,传真:0510-81178713,邮箱:bhjsj8711@163.com,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邮政编码:214071。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截至12月31日,2023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4条。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1件。对这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回复。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

为保障信息公开网站性能运行畅通、网站信息发布内容、网站咨询、投诉反馈及时,我局指定专人负责网站运行维护及性能保障,各科室经办人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网站对应栏目相关信息,保证网站信息公开的实时、有效。网站发布的各项公开信息均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由经办人员、科长、分管领导逐级审查。部分无法审定带有保密性的信息,则提交局涉密信息审查领导小组讨论审议,严禁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上网发布,确保网站信息的安全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平台建设方面,本部门已经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局门户网站、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平台的内容维护,网上咨询等政务在线服务管理工作专人管理。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重点工作跟进、向日常工作渗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二是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统筹推进、各处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规范保密审查流程,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考核检查,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26.79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1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1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3

0

3

0

0

0

3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公开程度不够。

2024年,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滨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以视频、图表等形式,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是聚焦民生热点,坚持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始终突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视加强关于城市更新、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房屋征收、“美丽农居”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尤其是对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和申请,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回复答复,努力让群众应知尽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文章来源:滨湖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