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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8 16:50来源:滨湖区人民政府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滨湖区范围内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主要分布于冠嶂山、陈会山、大东山、坐身山、彭家山、石滩、白虎山、伍子盟顶、庙里山、大山、杨家山、干山、鲤鱼流、饭碗山、龟背山、大储山、田鸡山、胥山、白药山、小胡山、鸡笼山、马鞍岭、东湾山、莲花山、青龙山、大箕山、管社山、中犊山、横山、舜柯山(滨湖区范围)、惠山(滨湖区范围)、鹿顶山、笔架山、龙王山、雪浪山、五浪山、军嶂山、黄泥大山、长林山、西山、三山、土毛、拖山等小山丘,涉及马山街道、雪浪街道、蠡园街道、胡埭镇、河埒街道、荣巷街道、太湖(滨湖区范围)。具体分布区域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种植林木应当采取等高条垦、鱼鳞坑等种植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无锡市滨湖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分布示意图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