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编号D2JS202203270021、D2JS202203310084、D2JS202204180049、X2JS202204200001、X2JS202204250041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第三批:编号D2JS202203270021
第七批:编号D2JS202203310084
第二十五批:编号D2JS202204180049
第二十七批:编号X2JS202204200001
第三十二批:编号X2JS202204250041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日
受理部门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无锡市滨湖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受理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81178965
电子邮箱:wxbhqdgb @163.com
中共滨湖区委 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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