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公路条例》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7 10:34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3-09742 | 生成日期 | 2023-11-17 | 公开日期 | 2023-11-1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会议纪要 | |
主题(一级)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二级) | 司法 | 关键词 | 公路,政法,机关 | |
文件链接 | 政策咨询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无锡市公路条例》的解读 |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现行《无锡市公路条例》自2010年施行以来,公路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的形势发生了诸多变化,公路工作特别是超限超载治理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亟需通过地方立法予以回应。随着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相继出台或修订,现行《条例》的部分规定与上位法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形。当前,我市正全面落实“交通强国”战略、打造具有全国辐射力的交通枢纽名城,也需要一部体现时代特征、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的交通公路地方性法规,在更高站位上助推交通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条例》制定依据和过程
《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参考了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等规章和上海、广东、河北、杭州、西安等地的立法实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安排,为确保立法工作顺利开展,市交通运输局制定起草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委托第三方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协助开展起草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法制工委和市司法局的提前参下,起草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论证会商和开展立法风险评估,形成了《条例(修改送审稿)》。《条例(修改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后,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市(县)区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召开了座谈会、论证会听取基层单位、部门以及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会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法制工委和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论证修改,并征求了市领导意见,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形成了现在的《无锡市公路条例》。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七章六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公路规划与建设、养护管理、路政管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等。
(一)关于公路管理体制机制
为了加强公路工作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条例》进一步明确公路管理的体制机制:一是市县两级政府加强对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公路相关工作;二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公路工作,其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公路行政执法职能;三是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路相关工作,市县两级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源头治超等工作;四是明确了国道、省道的养护和监督管理,由市和县级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划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关于公路智慧、绿色、统筹发展
为更好提升公路建设发展水平,提升公路品质和功能,此次修改强化了智慧、绿色、统筹发展的理念:一是突出智慧公路建设,鼓励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行公路数字化;二是突出绿色公路导向,要求公路建设严格执行节约用地、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注重美化绿化建设;三是突出统筹发展理念,增加了农村公路管理规范的比重,统筹城乡发展;规范动物检疫、卫生防疫检查站点设置,统筹通行安全和疫情防控需要。
(三)关于超限超载运输治理
超限超载运输是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强化公路治超,从路面和源头强化管控,此次修改设“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专章,重点作出以下规定:一是确立全链条治超工作体系,全面规范货车非法改拼装、登记检验、货物装载源头管理、路面管控等各环节监管要求;二是规范称重检测,对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规范装载及安装称重监控设施提出要求,对特殊车辆难以在固定站点及设施称重问题明确处理方式;三是强调了数据互通、联动执法和信用联合惩戒等要求。
(四)关于收费公路管理
随着全国普通公路收费的逐步取消,目前我市仅剩G104宜兴收费站1个政府还贷普通公路收费站,《条例》已无必要再设专章就其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本次修改中,删去了原“收费公路”章节,仅在“路政管理”一章中就车辆通行费、收费公示牌等内容作出规定,并在附则部分规定法律、法规对收费公路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