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首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09:54 [ ]

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无锡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以及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无锡市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考核对象为截至20231231日,距离上个医师定期考核已满三年、首次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并注册执业满3年且本考核周期内未参加过医师定期考核,目前仍在我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含在编、合同制、借用、退休(内退)返聘、外聘等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执业医师)。多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参加主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医师定期考核,多机构备案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202111日至20231231日。

三、考核内容

定期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注册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评定后报相关考核机构复核。各医疗机构及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应将医生完成征兵体检、医疗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情况纳入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核评定范畴。

四、考核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一般程序考核和简易程序考核。简易程序考核为医师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医师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评定,考核机构复核。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适用简易程序:

1. 201211日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即执业时间满12年),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并在岗执业且2021-2023年度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执业(助理)医师(含离、退休后继续执业的医师)。

2. 201211日以后、201911日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即执业时间满5年但未满12年),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并在岗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适用简易程序:(12021-2023年度有良好行为记录的(指市级及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表彰、获奖或科技成果奖第一顺序人等);(22021-2023年度参加过卫生援陕、援疆、援青等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适用一般程序:

1. 截至20231231日,执业时间未满12年,不符合上述适用简易程序条件中第一种情形的;

2. 截至20231231日,执业时间满5年但未满12年,不符合上述适用简易程序条件中第二种情形的;

3. 2021-2023年度有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过医疗事故等);

4. 上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

5. 不按要求参加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转岗)培训的;

6. 本考核周期内,被考核医师参加晋升本专业上一级技术职称考试、资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的、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考试或经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考试,并考核合格的,可视为业务水平合格,不需再参加业务水平测评。

五、业务水平测评大纲

执业范围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常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常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药品管理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核心制度等。

六、业务水平测评科目

原则上按照《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进行考核。其中:1.外科分为外科和麻醉;2.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分为超声、心电图、放射和放疗;3.眼耳鼻咽喉分为眼科和耳鼻咽喉;4.医学检验、病理专业分为检验和病理;5.注册二个以上(含二个)执业范围的执业医师均考核最后一个执业范围。

七、具体工作安排

(一)梳理考核机构

1. 我委将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对《关于公布我市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的通知》(锡卫医〔202171号)中公布的我区的考核机构进行梳理,若医疗机构不符合考核机构的条件、资质等要求,将取消该医疗机构作为区考核机构。

2. 符合《实施意见》中有关考核机构的条件、资质等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于2023112日前向我委提出申请并填写《无锡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申请表》(附件5),我委进行审核后予以确认,同时报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培训

定于2023111日召开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工作培训会议;112日召开全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培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医师定期考核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区各医疗机构务必及时将医师定期考核时间、流程、工作要求传达到需参加考核的医师。同时,辖区各考核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间要注重沟通交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组织考核

1. 2023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事宜,由医师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最迟于定期考核前30日内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参加考核,并于20231110日前将本机构参加2023年度定期考核的医师名单(附件2除考核结果之外部分、附件4)报至相应的考核机构。

2.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按要求对注册在本机构的参加定期考核医师(含多点执业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成绩考核,并于20231120日前将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评定意见(附件1)反馈至相应的考核机构。

3. 考核机构对注册在本机构的医师及对委托的非考核机构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于20231213日将考核结果(附件1-3中业务水平测试结果部分、附件4盖章后报区卫生健康委,由我委统一汇总后于20231215日将考核结果报市医师协会。

(四)汇总、录入考核结果

1.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测评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的,或具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即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开具证明向考核机构申请,经考核机构同意并报相应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机构审核后可延期参加考核。

2. 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于20231222日前将考核结果通过医疗卫生机构反馈至参加考核的医师。

3.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考核机构应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4. 定期考核合格的医师,其所在注册单位接到考核结果反馈后,于20231229日前完成考核结果在“医师注册管理系统”定期考核模块中录入,我委将于2024112日前统一审核医疗机构有关录入情况。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于2024115-26日期间,及时为通过考核的医师统一集中办理2021-2023年定期考核结果盖章。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是一项法定任务,与医师执业注册紧密联系在一起,根据《医师法》第42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根据《医师法》第17条,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要注销医师执业注册;根据《医师法》第16条,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一年,不予注册。同时医师定期考核也是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手段。医师定期考核不是一项完全独立的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的报名审核和评定考核工作。

(二)严格考核,确保质量

医师、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基本信息和考核信息的完整、准确、有效是定期考核工作的基础。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要加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及时修改不准确的信息,补全遗漏信息,考核结果作为医师职业电子档案管理的内容之一。同时各考核机构要严肃业务水平测评考试纪律,完善考务工作,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监督,注重管理

区卫生健康委将对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评定结果或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信息,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按规定进行处理,并由指定的考核机构对不合格对象进行培训和再次考核。

工作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委医政科教科联系。联系人:尹柳;联系电话:81178790;邮箱:bhyz421@163.com

 

附件:1. 无锡市医师定期考核表

2. 无锡市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

3. 无锡市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4. 无锡市医师定期考核缓考人员汇总表

5. 无锡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申请表

6. 无锡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汇总表

7. 个人信用承诺书

8. 无锡市医师定期考核评价表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030日    

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附件1-8.xlsx

滨湖区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信息公示.pdf

文章来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