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未就业期间,需要自行缴纳社保吗?
发布时间:2023-09-18 17:01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3-07494 | 生成日期 | 2023-09-18 | 公开日期 | 2023-09-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滨湖区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社会保障 | 关键词 | 就业,保护,待业 |
文件下载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大学生毕业未就业期间,需要自行缴纳社保吗? |
大学生毕业未就业期间,需要自行缴纳社保吗?
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学毕业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自行缴纳社保。若自身能够通过非全日制劳动获取报酬:
1、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缴费方式可以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
2、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按档次缴费,缴费档次各地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