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湖区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2 14:21 [ 大 中 小 ]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滨湖区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2023年8月7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滨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滨湖区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四个最严”为统领,进一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深入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滨湖新实践,加快打造靓丽太湖湾、活力科创带开好局起好步。
一、全力推进“双安双创”工作
(一)全面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梳理汇总创建台账,开展现场点位自查,有效营造创建氛围,提炼打磨示范亮点,迎接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稳步推进省级示范创建工作。认真做好2023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跟踪评价工作。(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省级农产品安全县创建,配合做好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深化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网络建设,新培育三星级及以上基层食安办不少于3家。(区食安办牵头,各镇、开发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源头治理管控
(三)强化产地环境治理。进一步净化产地环境,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滨湖生态环境局)
(四)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3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密上市期巡查检查和抽检频次。(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五)加大重点品种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持续加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生产过程控制关、检验检测关,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入场销售者规范建档率保持100%,加强农贸市场快检人员技能培训,食用农产品快检保持在13.9万批次。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区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推进学校食堂“五常”等先进管理模式高水平全覆盖,学校食堂优秀率达93%以上。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全部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探索推广厨余垃圾处理技术和标准,推动提升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餐饮集聚区和重点业态“互联网+明厨亮灶”点亮率。(区市场监管局)
(八)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加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健全日常监管档案,实现动态管理。督促指导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实施率、“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消费提示实施率。(区市场监管局)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九)深入开展“铁拳”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查办一批违法案件,严打重处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强化食品案件督办指导。(区市场监管局)
(十)持续开展“昆仑”行动。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农残超标、使用禁限用农药,水产品、肉制品非法添加,农资假冒伪劣、违规欺诈,酒水侵权假冒、掺杂使假,保健品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等多发性犯罪活动,组织开展破案攻坚。(区公安分局)
(十一)强化行刑衔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和实践探索。(区检察院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治理能力水平
(十二)全面推进智慧监管。配合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优化“数字食安”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食品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和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市场监管局)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抽检监测效能。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量达到8.5批次/千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优化食品抽检“你点我检”活动方案。全面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实时录入各级抽样检验任务信息,严格遵守系统各环节数据填报时限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将小品种纳入监测和整治范围。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5批次/千人。坚持科技引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广常规农药快检技术。(区农业农村局)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0.2批次/千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稳步推进区级风险评估工作,强化属地运用。(区卫生健康委)
(十四)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0%归集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落实使用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相关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五)持续完善标准工作。依据省市级要求,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区卫生健康委)完善冷链运输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监管,提升冷链运输服务品质。(区交通运输局)深入推进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基层市场监管分局首要职责。加强基层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食品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监管执法规范化能力和水平。推动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区市场监管局)
六、落实两个责任
(十六)加强统筹协调。深化落实食品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动态完善“三清单+一承诺书”工作制度,统筹开展包保督导督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建立健全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更好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区食安办牵头,各镇、开发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区级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推动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大型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指南要求,深入开展体系检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确保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肉蛋奶生产企业、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特大型餐饮单位、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等实现100%参保,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区市场监管局)
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八)落实许可认证制度改革要求。严格落实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强化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归集和电子证推广。继续推行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评审承诺制”。(区市场监管局)推动绿色食品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实施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无锡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3-2025年)》要求,稳步推进传统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壮大健康食品产业,布局未来食品产业。依托滨湖自身特色和长三角城市群科技资源和区域特色,辐射影响周边地区,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开展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开展“百企千坊”帮扶行动,促进市场主体建设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
八、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十一)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以婚宴、自助餐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采用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提升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效率。(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开展宣传引导。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健康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协、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组织实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实施。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向区食安办提交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1月20日前,各镇(开发区、街道)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区食安办牵头,各镇、开发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