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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9 14:15发布机构:滨湖区交通局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省、市、区关于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精神和要求,现就无锡市滨湖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署要求,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宽进严管,切实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整合日常监管任务,减轻基层负担;切实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多层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是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重要支撑。局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加大平台运用,依托平台制定检查计划,实施“一单两库”维护、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回填和结果公示等,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

(二)完善“一单两库”

局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抽查事项清单维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局各单位、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监管领域,根据部门职责分工,使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不断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也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检查对象子库。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两库”动态管理机制,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确保分类准确、涵盖全面、更新及时。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局政策法规科有要在数据库中按行业、区域、比例抽取我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检查对象名单。

2.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局政策法规科在市场监管平台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3. 随机匹配。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进行随机匹配,确定被检查主体、检查责任人及检查内容。

(四)制定随机抽查计划

对道路客运企业抽取比例为100%;道路普货运输运输企业7%;车辆维修企业7%;驾驶员培训机构100%;对港口经营监督检查抽取比例为60%。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五)抽取及完成时间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必须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使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记录。

(六)强化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全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区营商环境指标考核内容。局各单位、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注重内部条线整合,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执法检查各领域中。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协调、督查指导,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

(二)依法履职,落实责任。局各单位、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局各单位、有关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督导,适时通报。局各单位、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不得违规操作,随意更改检查结果。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