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我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意见》已于2023年7月20日区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意见》公开发布,详见附件。
附件:锡滨政办发〔2023〕38号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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