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首页>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14:07 [ ]

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2023年第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近期,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胡埭分局对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清查时发现,12家使用单位因停产、搬迁等原因未能办理18台特种设备的相关手续(见附件)。现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10条的规定,限上述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到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滴翠路98号)二楼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我局将依法注销。

 

联系人:刘伟刚、周荣桓  联系电话:81170081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7

 

 

 

附件:拟注销或停用的18台特种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变更内容

1

起重机

41703202112010100068

无锡市联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注销

2

起重机

41703202112010100069

无锡市联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注销

3

起重机

41703202112010100070

无锡市联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注销

4

起重机

41703202112010100071

无锡市联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注销

5

起重机

41703202112013050011

无锡旭日机床有限公司

注销

6

起重机

41703202112012120044

无锡市群珂机械有限公司

注销

7

起重机

41703202062011020040

无锡胜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停用

8

起重机

41703202112017010002

无锡市胡埭富安机械电器厂(普通合伙)

停用

9

电梯

31203202112020010001

无锡市中特野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10

电梯

32103202112012020002

无锡佳科科技有限公司

停用

1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51103202112020070040

无锡永泰盛换热器有限公司

停用

12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41703202112015010044

江苏科瑞兹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13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51103202112019010013

江苏友之工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注销

14

起重机

41703202112017020001

无锡伟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15

起重机

41703202112017020002

无锡伟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16

压力容器

21703202112020010006

无锡陆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注销

17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51103202112020010071

无锡陆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注销

18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51103202112020010070

无锡陆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注销

文章来源:滨湖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