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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5:03 [ ]

  一、总体情况

  2022,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立足年度教育工作发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教育局机关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服务,积极履行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职责。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为原则,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落实主动公开

  2022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6条,其中结合人员调整重新修订滨湖区教育局机构概况公示公告15条,公开法规文件及解读信息6条、规划计划信息4条、财政信息4条、重点工作信息2条、人事信息3条、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1条、重大项目信息2条、政府采购信息3条、权责及监管信息2条、各类教育信息30,公益救助信息4

  规范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优化申请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2022,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网络申请数0件、当面和信函申请数0件;已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答复0件。结转至下一年继续办理0件。未有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加强信息管理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定期督促机关各室及时提供并将主动公开文件挂网公布。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 推进平台建设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教育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政策解读等,优化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来信选登等栏目设置,完善调查征集、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来信选登、在线访谈等栏目信息。用好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向公众传达教育的重要信息,通过全媒体融合,结合线下,全方位地提供权威的教育资讯和方便快捷的教育服务。2022年通过“滨湖教育”新浪微博公开教育动态信息99条,“无锡滨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94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

  2022年,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审核,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保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二是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认真梳理义务教育领域的标准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三是及时做好相关栏目信息更新,做到有信息立即更新,注重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97.2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针对这些问题,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局中心工作、民生实事项目、招生考试等方面,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做好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教育工作的公开解读,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让群众更好理解教育政策,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各部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机制。加大过程管理,对照新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开展不定期网上巡查,督促机关各科室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挂网公布。

  (三)丰富信息公开解读形式聚焦教育职能和民生关切,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采取图表解读、动漫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让百姓更便捷理解政策,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我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文章来源:滨湖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