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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5:08 [ ]

  

  

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无锡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wxbh.gov.cn/bhjsj/index.shtml)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1178712,传真:0510-81178713,邮箱:bhjsj8711@163.com,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邮政编码:214071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截止1231日,2022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1条。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件。对这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回复。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开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及解读、权力和责任清单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招标采购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整理上传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一年来,无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也不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部门依托局门户网站、政府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定了网站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了网站的信息报送和维护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重点工作跟进、向日常工作渗透,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始终将工作成效纳入内部综合考核事项,与室、单位年度考核挂钩,切实强化各级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明确专门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事项,明确有关工作规定,建立相关协调沟通机制,及时跟踪督促相关室、单位做好工作,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得到及时公开。三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考核检查,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72.79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征求意见不充分。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征求意见不充分。四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公开程度不够。

  

2023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滨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以视频、图表等形式,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征求社会公开和利益相关方意见。四是聚焦民生热点坚持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始终突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视加强关于城市更新、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房屋征收、美丽农居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尤其是对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和申请,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回复答复,努力让群众应知尽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4

  

以区政府名义(盖区政府章)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以及其他管理服务事项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日期:2023    1     4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权力编码

  

法律依据

  

是否为2022年新设立的权力事项

  

2022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注:其他管理服务事项是指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文章来源:滨湖区住建局